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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苍溪县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8-04-16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苍溪县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

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对长江经济带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导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定位,科学划定我县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3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元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广府办函〔2018〕29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苍溪县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长江经

济带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配合开展好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做好我县统筹协调工作,组织收集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相关数据资料,编制完成我县“三线一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任 云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副组长:张 尧 县法制办主任

杨文生 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向 剑 县发改局党组书记、局长

阳 军 县经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侯 勇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 波 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纪 进 县环保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赵舒彦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李 刚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苟开文 县水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钟定富 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开敏 县林业园林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刘姝麟 县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军 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向 毓 县商务局副局长

何 斌 苍溪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

各乡镇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构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纪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文件,由县环保局代章。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报协调小组组长批准。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完成后,协调小组自行撤销。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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