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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苍溪县2010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0-03-08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苍溪县2010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O年三月一日

 

 

苍溪县2010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基层,依靠群众,夯实基础,着力提升基层单位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群众应急知识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为全县“提速重建,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主要目标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预案实用性进一步增强;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基层单位应急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优化“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基层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做好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准备,基层单位应急保障进一步强化;加大应急知识宣教力度,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进一步提高。

2010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要以基层单位应急管理规范化建设为主线,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应急宣传培训,增强公众应急意识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将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工作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任务,下大力气开展好宣传和培训工作。

(一)宣传内容

1、以《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深入分析我县应急管理形势,大力宣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的立法背景、目的、意义、原则和主要内容。宣传专项、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和单项活动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做好社区、乡村、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的培训工作。

2、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提高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让群众了解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掌握预防突发事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生产自救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3、以典型案例为抓手,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通过剖析县内外应对突发事件正反两方面的案例,向公众宣传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二)宣传形式

1、开展专题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和学校、机关、企业等单位阵地,利用防灾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安全生产活动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宣传活动。

2、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按照分级分类负责的原则,采取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重点行业、重点群体进行培训教育,推动应急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

(三)组织实施

1、宣传活动。县政府应急办牵头,会同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畜牧食品局、县民政局、县气象局、县科协等部门组织实施。

2、培训工作。县政府应急办牵头,会同县级有关部门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一是组建应急管理宣讲组,宣讲组人员由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各乡镇、县级专项应急职能部门要确定1名讲解人员,非专项职能部门要以口为单位确定1名讲解人员,定期到乡镇、部门、社区、学校、企业授课。二是县政府应急办要对讲解人员统一进行培训。三是各乡镇对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每年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不得少于2次,县级专项应急职能部门每年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不得少于2次,县级一般部门每年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不得少于1次。四是县政府应急办要会同县级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员、安监员和综治维稳干部进行专题培训。

二、扎实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结合实际、讲求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演练目的,根据资源条件确定演练方式和规模。要根据不同季节开展应急演练,春季以防火为主,夏季以防汛、防地质灾害为主,冬季以防流感、防煤气中毒等为主进行演练。各乡镇要针对辖区内易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1次以上演练;县级专项应急职能部门要针对本系统、本行业应急管理工作职能开展1次以上演练;其他部门要以防火逃生疏散为主开展应急演练,单位人数较少的可以联合开展,也可以以口为单位开展。要结合实际制定演练计划,设计操作性较强的演练方案,重点解决指挥不畅、协调不到位的问题,提高应急行动的整体效能。要做好演练人员、演练物资等演练准备工作,制订并落实有关安全措施,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及演练装备设施的安全。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通过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真正实现由“演”向“练”转变。演练前演练方案要报县政府应急办审查备案。

三、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突发事件预防能力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认真落实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定期排查和治理风险隐患。一是排查要全面。对本辖区、本单位、本系统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以及矛盾纠纷等进行全面排查,并规范建立台账。二是整改要有力。根据不同种类隐患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对短期内可以整改完成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并限期整改,重大情况要立即报县政府应急办和县级有关主管部门。三是监管要到位。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病险水利设施、重点林区、危险品仓库、学校和医院人口密集场所等重要部位、重要场所的监管力度,落实监管人员和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四、认真搞好应急准备,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一)建立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扩大预案覆盖面,所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要力争完成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短期内难以消除的隐患编制现场预案,提高预案针对性。同时,要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预案内容,明确各自职责,熟悉处置程序,让预案灵起来。

(二)组建优化应急队伍。坚持“立足实际、按需发展”的原则,依托现有资源,逐步加强和完善基层应急队伍,着力提高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各乡镇要组建总人数在50人以上的综合性应急队伍,村(社区)按驻地人口3%的比例组建较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就近优势,在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下开展先期处置,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持秩序等工作。县级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要组建一支不少于在职人数10%的兼职综合应急队伍。各学校应急队伍人员不得少于在校教职工人数的30%。在职人员在10 人以下的县级部门要以口为单位组建应急队伍。各类应急队伍应设立队长、联络员,确定联系方式和集结地点,明确工作任务,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实效地开展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和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应急队员的综合能力,切实在应急知识宣传、应急信息报告、社会管理协助、突发事件预防、先期处置和善后协作等方面发挥作用。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应急队伍档案应报县政府应急办备案。

(三)储备和管理好必备的应急物资。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村(社区)要根据风险隐患实际、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配备必要的防火、防洪等应急物资,以备急用;在某种突发事件发生概率增大时,要组织责任单位及时储备足够应急物资。县民政局、县政府应急办要加快完成县应急物资储备仓库建设。

(四)建立县应急指挥平台。县林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在完成本部门信息系统建设的同时,要积极协助县政府应急办完成县政府应急指挥平台建设项目,实现县政府与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等各环节信息的共享,发挥县应急指挥平台应急中枢作用,提高政府应急指挥效能。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

(一)加强应急管理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要将应急管理纳入本单位议事日程,积极排查和治理辖区安全隐患,化解不稳定因素;当突发事件发生后,单位负责人要靠前指挥,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先期处置,维持现场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乡镇和县级部门要明确责任,理顺关系,搞好条块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要调整充实人员,进一步落实职责,充分发挥在相关领域应对突发事件的作用。

(二)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应急管理“事要有人管、工作有人抓”的要求,根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需要,结合实际,建立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充分履行其应急值守、信息收集报告、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职能,在全县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应急管理工作网络。

(三)完善应急管理基本制度。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县政府制定的各项应急管理制度。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息报告、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宣传培训等制度着力提高应急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严格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坚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改革应急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值守等工作任务完成较差的乡镇和部门,将严格考核逗硬,增强考核刚性。对在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中有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行为和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中有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谎报等行为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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