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苍溪县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建立我县统一、规范、全面、准确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充分发挥基本单位名录库在政府统计调查和经济社会管理方面的基础作用,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苍溪县基本单位名录库规范化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汀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邢小川 县统计局局长
成 员: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商务局分管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统计局,由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普查中心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的组织协调、培训指导、检查巡查以及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系电话:5222562。
二、职责分工
县委编办:每月按照正常单位、一个机构多块牌子、挂靠机构和教学点,分别提供机关、事业单位法人及其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的登记变动资料。
县统计局:指导有关部门开展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负责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根据普查、调查资料及时维护全县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相关信息指标;按季度收集并整理各部门数据,更新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民政局:每月按照当年年检库和未年检库,分别提供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居(村)委会及其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的变动资料。
县国税局:每月按照正常户和非正常户,分别提供上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变动资料;为拟申报联网直报单位提供相应税务资料。
县地税局:每月按照正常户和非正常户,分别提供上缴地方税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或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变动资料;为拟申报联网直报单位提供相应税务资料。
县市场监管局:每月提供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外的其他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变动资料;每月提供本辖区含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关键字段的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情况。
县发改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做好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申报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新增资质建筑业和相应业务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做好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申报工作。
县经信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工业企业做好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申报工作。
县商务局:负责指导督促辖区内批零住餐业和服务业企业做好联网直报调查单位申报工作。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