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柯雄等63名公务员记三等功的
决 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014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公务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恪尽职守,攻坚克难,砥砺奋进,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树立标杆,激励先进,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暂行)》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柯雄等63名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度考核优秀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给予记三等功奖励。
希望受到奖励的公务员倍加珍惜荣誉,不忘初心,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县公务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弘扬“热爱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的公务员精神,艰苦奋斗,勤勉工作,为切实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苍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苍溪县记三等功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名单
苍溪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