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对四川青城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等
四家公司在我县限制从业的通报
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2019年4月22日,在苍溪县万安小学附设幼儿园和学生宿舍改扩建及附属工程项目比选招标中,四川青城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0921310587,法定代表人:肖建兵)、四川金源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83579744816,法定代表人:胡建勋)、四川耀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1WUKU8M,法定代表人:张培华)、四川省中西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5MA61UYGB77,法定代表人:余娜),以虚假信息投标的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固定价比选办法》等相关规定。
为维护我县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正常秩序,整治行业乱象,规范企业从业行为,按照《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对四川青城树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川金源宏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耀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省中西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家公司予以通报,自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年内不得参与苍溪县境内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业务。
特此通报。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