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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5-24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7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绿色发展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16〕28号)、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工作要点>的通知》(川污防〔2017〕4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广府办发〔2017〕28号)要求,加快补齐全面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短板,现就做好全县2017年环保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打好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战役”,全面巩固和进一步提升全县生态环境质量。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机制,继续实施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削减工业污染物排放,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大力控制秸秆焚烧,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突出抓好城区扬尘管控,持续抓好餐饮油烟治理。深入实施嘉陵江、东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强化亭子湖良好水体保护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全面加快乡镇污水垃圾处理厂(场)建设;继续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加快县城取水点搬迁和大洋沟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抓好土壤污染防治,制定全县农土壤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鼓励使用农家肥,推广使用养殖有机肥;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全面清理禁养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着力解决农村饮用水源保护、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畜禽散养污染治理等农村人居突出环境问题。组织实施好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

二、全力做好环境保护综合督察迎检工作

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目标导向,坚持排查和整改突出环境问题导向,全力做好环保督察迎检工作。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全面梳理在环保法律法规贯彻、环保责任落实、生态和环境污染问题整治、配套环保设施建设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存在的问题;根据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0件信访件、26个督察问题和我县自查的31个突出环境问题,按照“不检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不建立长效机制不放过”的原则,列出详细路线图和时间表,全力推进整改,确保问题不反弹。加强对本辖区、行业环保工作统筹协调,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执纪问责,确保工作时效。

三、扎实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大执法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实施网格化环境监管,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着力构建从严环境监管、从严整改问题、从严传导压力、从严执纪问责的“四从严”格局。健全环保、公安、检察院、法院环境执法联动机制,用好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手段,加大对节假日和夜间等重点时段的检查频次,坚决查出群众反映强烈、多次举报投诉、久拖不改的环保违法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利用微信、传单等加强对群众的环保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环保、支持环保的浓厚氛围。

四、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抓好《苍溪县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适时开展评估工作。出台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等政策措施。将环境保护纳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年度目标绩效指标考核体系,完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环境保护指标的权重。

五、积极实施大保护大转型战略

以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许可、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环境信用管控等环境准入制度为手段,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为项目投资、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要素保障。大力发展绿色农业、节能环保和生态康养旅游产业,扎实推进生态康养旅游强县建设,着力打造一批“四好”美丽新村。构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大力支持群众绿色出行、绿色消费、绿色生活。强化环境信息公开,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六、有序启动垂直管理改革工作

成立苍溪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建立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乡镇环保能力建设,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根据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方案,适时启动和推进环保垂直管理改革工作,将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按规定统一执法人员着装、保障环境执法用车。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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