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 » 详情
苍溪县东溪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27 来源:东溪镇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苍溪县东溪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7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东溪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5782011)。

一、概述

2018年,东溪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

(一)配齐队伍,落实责任。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镇长徐泽礼任组长的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打牢了我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健全机制,规范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广元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结合本镇实际,进一步细化了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促进了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以学习贯彻《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全年先后4次召集组织镇干部及镇属各单位负责人,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实效及信息查阅流程等内容进行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0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3条;法规公文类信息60条;工作动态类信息55条;人事类信息0条;财政类信息6条;其他类信息162条。全镇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未涉及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镇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情况 

(一)政府网站公开。镇政府未建有本部门的网站,所有政府公开信息,均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布。 

(二)政务服务中心。全镇建有政务服务中心查阅点1个,全年接待公众查询194人次,查阅信息数量331余条。

(三)档案馆。全镇建有档案室查阅点1个,全年接待公众查阅72人次,查阅信息104条。 

(四)图书馆。全镇建有电子阅览室查阅点1个,全年接待公众查阅68人次,查阅信息88条。

(五)新闻发布会及其他载体。全镇2018年尚未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镇政府政务公开栏等载体适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镇政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本部门要求及公众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改进。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政府信息不够及时;二是因缺乏专职人员和技术人员,公开的信息理论性、针对性不强,一些重要信息未配图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但不够细化。有些内容只有笼统的数字,没有细化到款类项。

201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市、县的相关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有操作性的相关制度,用于规范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用于规范具体经办人员的日常工作行为。三是紧紧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在东溪镇形成各级干部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