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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溪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08-27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府办发〔201336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苍溪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78

 

苍溪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200817号)和《四川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评估指标》(川府发〔201314号)等要求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各项措施和要求,按照“强化领导、科学决策、公开政务、规范行为、严格监督、提高素质”的思路,创新方式,提高效能,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开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为构建“美丽苍溪、幸福家园”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

二、创建目标

围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夯实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经过一年时间的努力,实现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具体目标如下:

(一)对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不断强化,推进依法行政组织机构趋于完善,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二)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

(三)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得到深化,运用法律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得到提升。

(四)制度建设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规范性文件依法制定、审查、发布,按时报备,及时清理。

(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机制基本健全。

(六)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及时,制定的政策、发布的决定相对稳定。

(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执法行为逐步规范,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执法形象明显提升。

(八)行政调解工作稳步推进,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日趋显现。

(九)行政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明显加强,监督效能明显提高。

三、创建内容

(一)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行使行政权力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处理政府与市场、企业、社会的关系,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二)行政决策行为规范。行政决策权限、范围、规则明晰。立项论证、风险评估、成本效益分析、执行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凡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公共利益的决策公开征求意见,结果向社会公布。凡重大、疑难和专业性强的问题,组织专家论证。凡行政规范性文件,由法制机构审查把关。凡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决策、措施,一般应当在正式实施30日前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行政执法机制完善。依法界定执法权限,建立健全要求具体、期限明确、责任落实的执法流程。依法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工作。制定并推行行政执法职业道德规范。执法保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

(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行为发生。行政执法公开、亮证、告知、听证、说明理由、回避等程序规定全面落实。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适当、适度。严格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标准和规范。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及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
  (五)行政审批高效便民。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落实。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依法明确受理、办理权限。行政审批纳入县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项目规范、流程优化、时限明确,按时办结率100%
  (六)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实现信息化,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职责权限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及时更新。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持证率100%。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并作为年度考核内容。

(七)政府信息依法公开。除法定事由外,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具体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涉及公众利益或社会公共事务的内容在决策后24小时内公布,政府文件在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办理申请公开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平台有效运行。
  (八)行政救济合法公正及时。行政复议机构健全、人员落实、案件依法办理。政府及其部门作为被申请人时,依法履行上级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与原告当事人平等参与行政诉讼,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

(九)行政权力受到制约监督。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依法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接受上级行政机关的层级监督,接受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
  (十)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因行为违法、不当或不作为导致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依法依纪受到责任追究。

(十一)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进行依法行政知识考查或测试,结果作为任职依据之一。县行政学校将依法行政纳入教学内容,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

(十二)落实保障措施。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和绩效管理,考核的范围、标准、方式、程序具体,结果作为对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本乡镇、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要求。每年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

四、时间步骤

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活动自201371日开始至12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71日至710日)。全面启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学习宣传创建活动内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711日至831日)。全面推进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将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的主要内容细化分解到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的督查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和阶段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适时召开现场会,促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检查考评阶段(201391日至1031日)。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的每个阶段进行抽查登记,并针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开展评查工作。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3111日至20131231日)。总结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创建活动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本部门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落实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根据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中的任务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安排,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科学制定本乡镇、本部门的实施意见,明确具体措施、内容、时限、责任主体,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推进。要做到总体有方案、长远有规划,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实施有步骤、工作有标准,将创建活动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要针对我县在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中的薄弱环节,每阶段抓两、三项重点工作,努力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法制宣传日及图片展、义务咨询、悬挂标语、设立宣传版、散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大依法行政示范县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宣传报道,努力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及时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工作的信息报县政府法制办。

(三)突出重点,树立典型。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在认真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特点,找准本乡镇、本部门创建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组织实施。要广泛开展创建省级、市级、县级“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和县级“依法行政示范部门”活动,通过创建一批示范乡镇和示范部门,深入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申报,并于8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县政府法制办,经专家小组评审,县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提名,最终确定5个乡镇和5个县级部门进行命名。县政府法制办要加强对乡镇和部门开展创建工作的指导,积极总结推广示范单位的典型经验。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为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效,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县上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县活动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县政府法制办要会同相关部门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利用抽查、集中检查、暗访等形式,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因工作不力,对全县创建工作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申请表

附件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单位所属层级:(打“√”为准)

 A. 县级部门(单位)

B. 乡(镇)

 

 

 

选送县(区)政府:(盖章)                             

 

申请时间:                   

一、主要做法描述(每项问题不超过500字)

1.依法行政工作的推进情况。

2.依法行政工作的特色、亮点及创新或突破。

3.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实效。

4.依法行政工作的社会认可情况。

5.依法行政工作经验的推广价值。

6.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和打算。

二、县政府法制办评价(不超过1000字)

 

 

三、联系方式

(一)申请单位

联系人:                      电子邮件:                      

  址:                          编:             

  话:                          真:                        

单位负责人签字:                  期:                   

(二)县政府法制办

联系人:                      电子邮件:                  

  址:                          编:             

  话:                          真: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签字:          期:                       

 

注:入围复选的乡镇政府申请和入围复选的县级部门(单位)申请截止日期为201381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8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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