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县应急管理局《2019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和“一企一方案”要求,近日,由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李朝新带队先后对全县非煤矿山和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经营状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本次执法检查结合汛期安全、非煤矿山企业污染物排放、事故企业“回头查”等工作,共检查12家企业,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35处,责令现场整改隐患13处,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5份,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