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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农村危房改造结余资金调整和整合分配使用任务的通知
时间:2018-04-07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17年涉农资金整合用于危房改造补助的结余资金分配使用任务下达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将2017年涉农资金整合用于危房改造补助的结余资金401.2万元整合到2016年C级农村危房改造超目标任务改造户(第二批)分配使用,分别下达给陵江镇等33个乡镇(见附表)。

二、本次资金补助标准按照C级危房0.85万元/户执行,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苍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苍农危改领发〔2018〕6号)有关要求执行。

三、请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抓紧落实完善申报资料和兑付资料,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申报资料和兑付资料报送至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罗兴成,5222861。

附件:农村危房改造结余资金整合分配使用任务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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