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持续改善全县环境质量,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2018年全县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坚决完成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一)全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后续工作,按照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要求,针对5大类20个问题,制定实施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制+责任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头挂帅,一个重点问题明确一名督办县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名联络员,严格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整改责任,确保年底前完成率达到60%以上。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组移交的12件信访件涉及的环境问题整改,确保年底前完成90%以上。
(二)持续推进省环保督察问题和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继
续深入推进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的2个问题继续细化完善整改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确保按期全面完成整改工作。落实《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突出问题整改总体推进方案》,结合国家“绿盾行动”,紧盯省级自然级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问题,清理整顿一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的违法建筑。对重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三)不断巩固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成果。对已整改完成问题开展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问题进行机动式、点穴式督察,确保整改不反弹。继续做好正面宣传,曝光负面典型,督促后进,加强生态环保知识宣传普及,汇聚共识和力量。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处置,防止负面炒作。加强突出环境问题全面排查,建立发现和整改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扎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重点管控颗粒物污染,进一步强化城市扬尘整治、秸秆禁烧监管和餐饮油烟整治。实施好达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专项资金项目,下大力气控制工业达标排放,淘汰燃煤锅炉2台2.3蒸吨和6家页岩砖厂,完成22家(规范整治14家、淘汰关停8家)砖瓦行业环保整治,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完成19家二类及以上汽修企业和1家家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确保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0%和16%。推进农业秸秆综合利用,购买秸秆粉碎机具60台,实行秸秆粉碎还田。持续巩固好环保模范县城建设成果,抓好文明祭祀、烟花爆竹禁放。进一步完善污染天气应对措施,在重污染天气形成前真正减少污染累积,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2018年,确保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1%,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0微克/立方米。
(二)打好“碧水保卫战”。做好项目储备包装,加大流域水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治理等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实施好嘉陵江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完成9个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营维护,完成县污水处理厂总磷在线监控装置安装验收工作,县级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达到80%以上,3个移民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切实推进城乡垃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三年推进方案的实施,积极推行污水、垃圾PPP模式,长效解决建成污水处理站运营难问题。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的优化调整工作,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到70%以上。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快推进县城饮用水水源地搬迁和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推进一批重点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2018年,纳入国家考核的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
(三)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详查,完成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和污染地块详查点位核实、现场采样等工作。编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加强农用地污染治理,实施好土壤污染治理项目。强化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重点抓好废弃农膜、秸秆回收利用、饲料清洁化行动、粪污治理等,严密监控土壤环境质量。加大固体废物监管力度,推进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强化危险废物从产生、贮存、转移和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做好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实现零增长。
(四)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出台方案,落实人员、专项经费和办公场所,建立任务明确、责任清晰、运行流畅的工作机制。做好工作推进,开展污染源普查调查单位筛选、划分普查小区,清查建库,开展细致、准确的入户调查,开展数据审核与汇总,严格控制普查数据质量,加强资料建档、整合、录入管理,普查结果未公布时,不得泄露有关数据。加强业务培训、调度与指导,提高相关单位和人员业务能力,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确保工作进度与质量。
三、大力推
进环境保护与产业发展协同
充分运用环保法规政策,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用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加强源头控制,强化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将“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硬约束作为产业发展前提条件,进一步优化发展布局和结构,促进新增产能更优、新增产品更好,将不合格企业拒之门外。协同运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污染治理、环境监管执法、排污许可、落后产能淘汰、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多种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和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四、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坚持绿色发展,扎实推进生态康养旅游强县建设,打造中国最干净的农村,构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推进数据共享,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的有效性、精确性。有序推动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理顺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确保按要求完成改革任务。加大环境保护目标绩效考核力度,优化考核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强化结果运用。修订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责任,确保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实施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切实开展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五、严格环境监管执法
开展专项行动,盯紧解决环境质量改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侧重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散乱污”企业整治、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危险废物监管、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行、工业企业达标排放等方面,采取交叉互查、节假日抽查、暗查暗访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项行动。继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健全严惩重罚等制度,对偷排偷放、恶意排污、数据造假、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影响环境质量、饮用水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排查和化解环境风险,进一步畅通环境信访举报渠道,开展环境矛盾纠纷化解,加强风险和隐患问题排查,严格落实防范化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健全舆情风险管控制度,有力有序引导。加强应急管理,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组织企事业单位开展应急演练,积极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确保辖区环境安全。强化辐射环境监管,确保安全可控。
六、强化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引导
强化信息公开,落实新闻发布制度,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行动通过新闻发布等方式第一时间对外公布。加大宣传力度,讲好苍溪环保故事,全力打造“苍溪环保”官方微博、微信,用好、用足新媒体,及时发声,回应关切。推进环保与宣传、网监等部门联动协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9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