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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云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5 来源:云峰镇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云峰镇人民政府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苍溪县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苍公开办函〔2019〕2号)相关要求编制。《年报》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cx.gov.cn)向社会公开,《年报》所列数据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8年度,镇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和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让人民了解政府的工作,参与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必须着眼于建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成为各站、所、办的共识,让信息公开成为一种高度自觉的行为。为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各个部门,镇党委、政府还明确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初制定公开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我镇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专题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的具体问题。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加强监督考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责任,就难以开展,没有监督,就难以落实,就会流于形式。为此,我镇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一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2018年度目标考核范畴,与干部经济待遇挂钩。另一方面,镇纪委加强监督,对公开不及时,公开的效果不理想,公开的内容虚假以及侵犯群众权利的要从严查处;出现重大问题的要从严追究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2018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79条,财政预算类5条,产业发展类3条,教育类3条,精准扶贫类56条,人事类3,社会救助类191,专项资金145条,应急管理类8条,其它3条,全镇按照《条例》要求主动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未涉及到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镇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均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镇政府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全镇无提案办理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站所办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拓展;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面但不够细化。

2019年,我镇将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站、所、办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逐步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达到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进一步主动公开公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公众提供全面、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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