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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网上招标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0-04-12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网上招标的通知》(广府办函〔201065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四月七日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

网上招标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06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更好地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预防和遏制招投标过程中排斥潜在投标人、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市公开招标的所有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网上招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招标内容

网上招标主要内容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发布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网上发布补遗资料和招标答疑。

二、网上招标时间和范围

201051日起,全市所有核准为公开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与工程相关的重要设备和材料的采购都必须实行网上招标。

三、网上招标网站

网上招标网站为“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yggzy.gov.cn

四、网上招标程序

(一)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自2010410日起,凡有意参与广元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须先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注册,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书面材料原件和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正式予以注册。

(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发布。经相关部门备案后,招标人在法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必须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在“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经正式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补遗与答疑。招标代理机构将经备案的补遗资料上传至“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质疑由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匿名提问,由招标人在网上回复。招标人原则上不组织现场踏勘,确需集中现场踏勘的,招标人应得到行政监督部门的批准。

五、投标保证金管理

对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全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负责投标保证金的代收代退以及保管等具体工作。投标人将保证金从基本帐户直接转入保证金专用帐户,招投标结束后按规定及时清退。项目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直接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工作要求

(一)实行网上招标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再办理投标报名、出售招标文件、收取保证金等业务。

(二)对应当实行网上招标而未实行的项目,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律不得抽取评标专家,不予安排开标、评标场地;相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备案等相关手续。

(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网上发布和备案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凡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备案内容不一致的,属自主招标项目,由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属委托招标并由代理机构提交招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取消该代理机构本次代理业务,造成损失的,由代理机构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两年内不得参与全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代理业务。

(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部门和个人,将按照《四川省国家投资项目招标投标违纪违法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和《四川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试行办法》严格追究责任。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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