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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和谐示范社区和村民自治模范村的通知
时间:2008-12-22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近年来,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又快又好发展,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按照和谐示范社区、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要求,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全县大部分社区、村通过县政府验收并被命名,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跨越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民主政治氛围。未命名的社区、村以先进为榜样,加强领导,增添措施,狠抓落实,绝大部分于今年达到了和谐示范社区、村民自治模范村标准。通过严格验收,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命名元坝镇望江社区、龙山镇龙山社区为和谐示范社区,石灶乡中山村、太阳村、禅林乡卧云村为村民自治模范村。
  希望受到命名的社区、村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还未命名的社区、村要认真学习借鉴被命名社区、村的成功经验,创新思路,完善措施,扎实开展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水平,为构建和谐苍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OO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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