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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台《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时间:2017-12-06 来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近日,苍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出台了《苍溪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本清单旨在进一步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权利装进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文件编制质量,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健全采购文件制度化、标准化的工作流程。

《清单》共分三部分,分别为资格条件负面清单、采购需求负面清单与评审方法负面清单,共列明43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内容。

据悉,该《清单》的制定广泛听取了评标专家、采购人、采购代理人、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将更加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增强项目竞争力、实现采购物有所值、减少招标环节中不公平现象,让政府采购更加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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