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苍溪县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
苍溪县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保障产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消费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8〕8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围绕“醉美梨乡、放心消费”为主题,以“政府主导、问题导向、主体自律、示范引领、协同联动、社会共治”为途径,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管,有效遏制和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域开展“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实现消费环境目标“两保障、三提升、一增强”(即: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得到有效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提升消费环境的安全度、提升经营者的诚信度、提升消费者的满意度,进一步增强消费过程体验舒心度和获得感),努力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二)具体目标
1.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覆盖全县。每年在消费相对集中的行业培育发展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逐步覆盖全县消费较为集中的主要行业和领域、重点经营场所。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机制。
2.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提高。有效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普遍增强。经营者认真落实消费维权各项制度,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及时将消费纠纷矛盾化解在源头。
3.消费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产品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产品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服务业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快。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进一步提升。
4.消费纠纷解决渠道进一步畅通。构建更加便捷的消费者诉求表达、权益维护和矛盾化解渠道,建设覆盖城乡的消费维权服务站点,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诉求。消费纠纷处理率、消费纠纷处理成功率、消费者对处理结果的满意率逐年提高。
5.消费领域重点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消费安全重大事件以及区域性系统性消费风险大幅降低。对社会普遍关注和消费者反映集中的系统性、行业性消费侵权现象实现有效治理和规范,应对处置群体性、突发性消费事件能力不断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实施“生态工程”,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消费升级。
1.做优生态品牌。大力发展绿色农业,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增强绿色有机农产品供给。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大力培育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做优做强做大“苍溪雪梨”“苍溪红心猕猴桃”“川明参”“亭子湖鱼”“苍溪鳖”等地理标志产品和有机农产品为核心的区域品牌。加快全县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积极申报“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以“四提升一改善”(大力改良产业质量、全面提升产品质量、稳步提高工程质量、显著优化服务质量、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组织实施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县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发展生态旅游。加快旅游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加快完善旅游咨询服务体系,形成线上线下结合、覆盖城乡的旅游咨询服务网络。打造配套服务为特色的农家小镇、风情小镇,提高旅游舒适度。大力推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全域旅游建设,以旅游景区全域联动、旅游线路全域统筹、旅游环境全域优化、旅游产业全域覆盖为路径,分类推进、梯次发展,大力强化品牌建设,开发具有多样化、差异化特征的旅游产品。推动旅游与交通、商贸、物流、农业、林业、水利、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融合发展,健全完善旅游监管体系,切实保障游客权益。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卫计局、县教科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园林局、县文广新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体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引领绿色消费。优化提升“万企出国门”“川货全国行”“惠民购物全川行动”市场拓展“三大活动”,加强“苍溪造”产品推广应用。大力培育文化、旅游、信息、服务等消费热点,引导批零住餐等传统消费线上线下融合。开展地区性经贸、物流博览、展览会等促销活动,提升商贸辐射力、城市影响力和经济带动力。以电子商务“四大工程”为载体,发展电子商务,提升金融服务规模和质量。以在线化、数据化为手段,推动旅游、餐饮、住宿、特色农产品等传统优势行业电子商务应用,建设具有苍溪特色的“互联网+”产业体系。多元化发展商业银行、保险、信托、证券、融资担保、融资租赁等金融业态,提升金融服务规模和质量,营造放心消费金融环境。
牵头部门:县商务局
责任部门:县经信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局、县消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实施“诚信工程”,引导诚信经营,打造信用苍溪。
1.营造诚信氛围。通过苍溪电视台、苍溪发布等主流媒体制作创建专题宣传片、开设创建专栏等多形式全媒体、全要素强化创建活动宣传,正面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绿色、理性消费观,崇尚自然,追求健康,注重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实现可持续消费。各乡镇各部门结合自身职责,对社会公众和管理服务对象要常态化组织开展有关诚信经营教育等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旅游、食品、保健品、药品、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物流、文化教育、农畜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市场经营主体从被动变为主动,自觉树立和养成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明办、县广播电视台、县消委会、邮政苍溪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2.培育诚信品牌。通过政府引导、行业为主、企业参与、社会认同的方式,先期选择行业基础好、具有一定品牌效应的行业,采用行政指导、行业规范等形式,培育一批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主动作为、敢于担责的示范企业。开展“放心舒心消费”示范评选活动,全面评创一批“放心舒心消费”行业、“放心舒心消费”乡镇、“放心舒心消费”单位(街区、市场、超市、企业、餐饮酒店、购物中心、便利店、农家乐等)。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卫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人行苍溪支行、县消委会、邮政苍溪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善信用体系。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信用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发挥广元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作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县消委会组织社会化平台的优势,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机制。完善各行业协会的自律、协调、监督作用,按照“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原则,制定本行业的行规公约,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社会各行业的管理。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旅游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人行苍溪支行、县消委会、邮政苍溪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乐购工程”,保障消费权益,确保放心消费。
1.打击侵权行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依法严厉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计量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作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商品质量和投诉热点问题的整治力度,加强消费领域突出问题的监管;建立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强化案件办理和移送工作。
牵头部门:县经信局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县卫计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园林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金融工作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完善维权机制。建立“12345”政务热线与公安、市场监管、旅游、价格、客运、商务、环保、城管、税务、银行、水、电、气、通信等部门咨询投诉热线融合机制,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提升消费纠纷调处效率。完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合检查、督办会商、信息互通共享工作制度,加强上下联动,增强工作合力。依托广元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创新“互联网+政务”维权模式,拓宽“一会两站”消费维权网络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维权平台建设,努力提升维权效力。推进消费纠纷调处机制建设,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推行经营者和解和先行赔付制度,在行业主管部门、示范企业、门店开通消费维权绿色通道,在社区、旅游景区设立消费纠纷现场调解室。完善消费纠纷巡回法庭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利用消费纠纷巡回法庭处置维权难点、热点案件。探索制定创建工作评价标准并组织第三方评价。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法院、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卫计局、县教科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园林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税务局、县消委会、邮政苍溪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3.倡导和谐消费。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认真受理调解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向社会公布消费信息和消费警示。开展消费教育引导,组织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教育大讲堂”等各类消费维权主题讲座,提供消费咨询服务。各新闻媒体组织广泛深入宣传,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曝光。广大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对全县消费环境和各职能部门行政管理监督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努力形成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
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部门:县法院、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卫计局、县教科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广播电视台、邮政苍溪分公司、县消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苍溪县“放心舒心消费”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消委会各成员单位为成员。县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履行“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工作的牵头责任,抓好创建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密切跟踪和督导评价各地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将其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强配合联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重大典型案件挂牌督办、限时办结,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查办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大案要案,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提升监管执法威慑力。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作用,共同研究解决消费维权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共创共建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分层分步实施。创建活动采取先易后难、典型示范、逐步推开的方法,由点向面拓展,科学安排,注重实效。2019年,在旅游行业试点“放心舒心消费”创建工作运作模式,重点抓好商品、服务质量的提升;自2020年起,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推广,重点建立诚信自律、消费维权、联合执法、应急处置、举报监督、科学考评等长效管理机制。创建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顶层设计与牵头工作,各乡镇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落实,并根据实际,创新举措,适时扩大创建覆盖面。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