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及苍溪县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度,我局通过苍溪电子政务门户外网信息管理平台、苍溪电子政务内网、金财网、宣传展板、苍溪财政信息等形式,主动公开全县财政信息。主动公开苍溪电子政务信息289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报告、请示、函等涉及政府内部工作信息方面的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局领导高度重视,股室长、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层层把关,落实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确保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有序推进。
(二)强化学习沟通。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认识,加强沟通,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及时、高效公开。
(三)规范公开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参照县政府制定的指南和目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人员,完成财政信息公开工作。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条例》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工作公开流程,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按时规范开展。
苍溪县财政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