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苍溪县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苍溪县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
清洁村庄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
为有力高效推进全县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项目建设,确保实现“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目标任务,根据省、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灾后恢复重建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统筹安排、规范实施,提速加快、全面推进”的方针,着力建立完善县农工委指导、乡镇主抓、村组主体,各产业化专业办公室、新村专干及产业助推员具体负责的管理责任机制,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项目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提速加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0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恢复重建猕猴桃特色产业园区50个、苍溪梨特色产业园区13个、蚕桑特色产业园区7个,建设清洁村庄工程示范村53个、重点村45个,恢复重建新村4个,恢复重建农民专合组织12个。
三、工作重点
(一)项目申报。各乡镇、村组及产业化专业办公室在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项目实施前,要按照县发改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启动和开工建设工作的通知》(苍发改投资〔2009〕562号)要求,本着量力而行、不新增村组债务的原则,确定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实施方式等,制订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项目实施方案,备齐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1)。申报程序是:先由项目村将申报材料书面报送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后报送县农工委,县农工委汇总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发改局下达项目投资计划。县农工委要对村组重建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定,然后由项目村报请县减负办办理好相关手续方可开工建设。凡在2O
(二)项目实施
1、实施方式。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公益性项目原则上按照“村民自治”要求,通过村民“一事一议”,由项目村组织群众自建。“户办工程”和可由农户一家一户建设的项目由农户自建,按标准实行补助。果皮箱、四开门垃圾箱和垃圾清运车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2、建设标准。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要严格按照《苍溪县新农村建设图集》、《苍溪县新村农居建设指导意见》、《新农村户办工程标准》、《苍溪县猕猴桃特色产业园建设标准》、《苍溪梨特色产业园建设标准》、《苍溪县蚕桑特色产业园建设标准》、《苍溪县农村灾后恢复重建清洁村庄工程建设标准》(见附件2)执行,项目乡镇及村组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并根据经济能力和自然条件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控制项目造价。
(三)资金补助及管理
1、补助标准。严格按照《苍溪县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建设补助标准》(见附件3)执行。
2、资金拨付。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严格按县发改局下达的投资计划实行先建后补,乡镇、村组要对项目建设情况定期公示,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支付核算中心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村财民理乡代管”账户补助到村;同时县财政局要按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办〔2009〕13号)要求,将资金安排情况报省财政厅。安排的补助资金要按照中央、省、市有关灾后重建规定和县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苍府发〔2009〕16号)以及县财政局制定的《苍溪县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苍财投〔2009〕37号)要求,全额用于工程直接投资的支付。
3、资金管理。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群众自筹资金、捐助资金由项目村村民组成的理财小组负责监管。灾后重建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安排的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工程直接投资支付,并实行县级报账、集中核算,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违者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时间步骤
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项目实施从2009年11月上旬开始至2010年6月下旬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
(二)施工阶段(
(三)验收阶段(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是我县农村灾后恢复重建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加快全县新农村建设步伐的重要举措,项目涉及面宽量大,时间紧,任务重。项目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农村灾后重建工作机构,落实专抓领导具体负责牵头实施,切实抓好灾后重建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项目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扎实抓好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工作。项目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项目监管,抓好建设进度、质量、施工安全管理,协调落实重建砂石等原材料。项目村村民委员会是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的建设主体,要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社会捐助等方式解决农村重建资金缺口;要协调解决好土地、林地占用等具体问题;要建立农村重建项目议事决策组、民主理财组、质量安全监督组,搞好财务、质量监督等工作,推选2—3名村民代表负责现场质量、安全监管;要加强村务公开,将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技术标准、资金筹集和使用安排、主要质量控制措施等情况向群众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县农工委和各产业办要搞好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技术指导。县发改局、财政局、减负办等有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项目建设。
(三)加强督查督办。县上将把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作为全县灾后重建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考核逗硬。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县效能办、县农工委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进行通报。对组织有力、责任落实、推进快速的要予以通报表彰;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进展缓慢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将严格考核逗硬,进行效能问责。各乡镇要在每月15日、30日前将本乡镇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村庄灾后重建进度报表(样表见附件4)用书面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县农工委,联系电话:5222529,联系人:淳相德,电子邮箱:1033548780@qq.com。
附件:1、苍溪县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
村庄灾后重建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2、苍溪县农村灾后恢复重建清洁村庄工程建设标准
3、苍溪县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及清洁
村庄建设补助标准
4、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进度统计表
附件1:
苍溪县农村特色产业园、新村、专合组织和
清洁村庄灾后重建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村关于列入灾后重建农村建设项目(××)的请示。
2、××乡镇人民政府关于××村(××)列入灾后重建农村建设项目的请示。
3、××村村民代表大会关于××建设的决议。
4、××村村民“一事一议”征求意见表、“一事一议”会议记录。
5、××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村(××)建设的决议书。
6、××村(××)建设领导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理财小组成员名单。
7、××村(××)建设实施方案(建设规模、技术标准、施工方式、工程预算、资金来源)。
8、××村(××)建设工程资金预算方案、资金概算表。
9、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措施(村民“一事一议”集资投劳、农户自筹资金等资料)。
附件2:
苍溪县农村灾后恢复重建清洁村庄
工程建设标准
总体要求:按《苍溪县新村农居建设指导意见》、《苍溪县新农村建设图集》实施。
农居改造:按川北民居风格打造。房屋整形,房盖要用石灰座檐,砖或瓷砖座脊,室内地板硬化或贴地板砖,墙壁刮仿瓷,阶沿、院坝要硬化,外墙粉白(使用防水材料),要有一间文化活动室。
改厨:房屋地面硬化或贴防滑砖、灶台瓷砖贴面,每户要建消毒池和清水池。房屋四壁瓷砖贴
改厕:建水冲式厕所、瓷砖贴面。
改圈:每孔圈面积不少于
生态经济园:每户一亩以上,一园一品,年收入达到10000元以上。
防旱池:畜水量不少于
沼气池:一般容积为
便民路:采取C20砼硬化,宽度为2.5
进农户进出口路:采用C20砼硬化,宽度1.2—
垃圾池:标准长×宽×高为2.5×2.5×
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在一亩左右,选择距住户
排污沟:农户排污沟用砖、石头或砼建设,标准为40×30×
果皮箱:统一采购,单户一户一个或一个院子一个。
绿化:农户房前绿化在
附件3:
苍溪县农村特色产业园、专合组织、新村
及清洁村庄建设补助标准
一、特色产业园建设补助标准
(一)猕猴桃特色产业园
1、改土建园:500元/亩。
2、园区道路建设:①支道。新建:10万元/公里;整治:5万元/公里。②作业道。新建:5万元/公里;整治:2万元/公里。
3、排灌系统渠化:5万元/公里,整治2万元/公里。
4、集雨节灌系统建设(微水池,100立方米以上):补助3000元/个。
5、架材、架杆:补助200元/亩。
(二)苍溪梨特色产业园
1、改土建园:200元/亩。
2、园区道路建设:①支道。新建:10万元/公里;整治:5万元/公里。②作业道。新建:5万元/公里;整治:2万元/公里。
3、排灌系统渠化:新建:5万元/公里,整治:2万元/公里。
4、集雨节灌系统建设(微水池,100立方米以上):补助3000元/个。
5、套种魔芋(套种面积300亩以上):补助200元/亩。
(三)蚕桑特色产业园
1、园区道路建设:①支道。新建:10万元/公里;整治:5万元/公里。②作业道。新建:5万元/公里;整治:2万元/公里。
2、排灌系统渠化:5万元/公里,整治:2万元/公里。
3、集雨节灌系统建设(微水池,100立方米以上):补助3000元/个。
4、套种魔芋(套种面积300亩以上):补助200元/亩。
二、专合组织建设补助标准
(一)苍溪红猕王绿色果合作社建设
1、阵地建设(总社):补助3万元;
2、阵地建设(分社):20个,补助5000元/个;
3、核心基地建设(1000亩以上):补助200元/亩;
4、社员培训及利益联接机制(联接农户500户以上):补助4万元。
(二)苍溪红果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建设
1、阵地建设:补助3万元;
2、核心基地建设(500亩以上):补助5万元;
3、社员培训及利益联接机制(联接农户500户以上):补助2万元。
(三)县魔芋专业合作社建设
1、阵地建设(总社):补助3万元;
2、阵地建设(分社):20个,补助5000元/个;
3、核心基地建设(1000亩以上):补助200元/亩;
4、社员培训及利益联接机制(联接农户500户以上):补助4万元。
(四)县漓山粮油专业合作社建设
1、阵地建设:补助3万元;
2、核心基地建设(5000亩以上):补助25万元;
3、社员培训及利益联接机制(联接农户1000户以上):补助2万元。
(五)东青镇众帮生猪专业合作社建设
1、阵地建设:补助2万元;
2、示范小区建设(2个):补助3.5万元/个;
3、社员培训及利益机制联接(联接农户1000户以上):补助1万元。
(六)县宏联兔毛专业合作社建设
1、阵地建设(总社):补助3万元;
2、阵地建设(分社):补助3000元/个;
3、示范小区(1个):补助3万元;
4、良繁小区(1个):补助5万元;
5、社员培训及利益联接机制(联接农户200户以上):补助2万元。
(七)苍溪县永宁镇、白桥镇肉兔专业合作社建设(包括永宁金洞肉兔专业合作社、白桥肉兔专业合作社)
1、阵地建设:补助3万元/个;
2、示范小区(2个):补助4万元/个;
3、社员培训及利益联接机制(联接农户100户以上):补助2万元/个。
(八)镇水蚕茧专业合作社建设
1、阵地建设:补助3万元;
2、核心基地建设(1000亩以上):补助50元/亩;
3、社员培训及利益联接机制(联接农户50户以上):补助2万元。
(九)云峰雪梨协会建设
1、阵地建设:补助3万元;
2、核心基地建设(1000亩以上):补助30元/亩;
3、社员培训及利益联接机制(联接农户500户以上):补助1万元;
4、梨芋套作(500亩以上):补助3万元。
(十)歧坪盐井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建设
1、阵地建设:补助3万元;
2、核心基地建设(500亩以上):补助1万元;
3、社员培训及利益联接机制(联接农户50户以上):补助1万元。
(十一)运山镇米丘林梨芋合作社建设
1、阵地建设:补助3万元;
2、核心基地建设(500亩以上):补助100元/亩;
3、社员培训及利益联接机制(联接农户200户以上):补助1万元;
4、梨芋套作:补助1万元。
三、新村及清洁村庄建设补助标准
1、农居打造补助标准:根据“六个一+三配套”的标准和缺啥补啥的原则,按照示范村每户8000元、重点村每户3000元的标准预算,根据建设规划确定补助额度,不得按户平均分配。
2、整治村组道路补助标准:示范村每村10万元,重点村每村3万元。
3、环卫设施补助标准:示范村补助5—10万元,重点村3—5万元。
4、便民路补助标准:示范村5—8万元,重点村1—2万元。
5、公共区绿化补助:根据规划建设,每村补助0.5—2万元。
附件4: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进度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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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项目/建设内容 |
规 划 |
本半月开工 |
本半月在建 |
本半月完工 |
本半月完 成 总投资(万元) |
本年度截至本半月 |
自灾后恢复重建以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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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数(个) |
总投资(万元) |
项目数(个) |
完成 投资(万元) |
项目数(个) |
完成 投资(万元) |
项目数(个) |
完成 投资(万元) |
开 工 项目数(万元) |
完 工 项目数(个) |
完成 投资 总数(万元) |
占2008—2009年度计划投资(%) |
累计开工项目总数(个) |
累计完工项目总数(个) |
累计完成投资总数(万元) |
占规划总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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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村 建 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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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业 生 产 生 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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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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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受损农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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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础设施 |
小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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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
农村 沼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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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供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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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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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