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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类政策清单(最新)
时间:2018-09-10 来源:县信访局 打印 关闭本页

项目名称

政策标准

享受政策需要

具备的条件

兑现政策的

方式或路径

政策出台单位

(部门)及文件号

(一)扶贫部门项目

产业扶持基金

2017年1月1日起,贫困户根据发展产业情况,可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无偿借款,借款额度3000—10000元,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发展产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直接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申请

苍财办〔2017〕14号

(二)旅游部门项目

1.旅游扶贫贷款

贷款期限根据项目投资回收期、工程建设进度、借款人资金周转周期等因素确定,一般不超过15年,最长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具体以农发行总行相关利率规定为准。

贷款用途为从事旅游资源开发、建设、运营与保护。

农发行苍溪支行

2.农家乐贷款

农家乐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资金需求、经营规模、信用等级、担保情况、偿还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可执行基准利率或比照当地同业利率执行。还款方式可采取利随本清、按季(月)定期结息到期还本、分期还款等还本付息方式。

贷款用途为休闲旅游经营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农业银行

(三)农业部门项目

1.适度养殖户

贫困户平均利润不低于170元/头的标准统一提供肉猪回收(仅针对温氏托养户的贫困户)

贫困户

工商企业支付

苍委发〔2016〕3号

2.标准化肉牛圈

160元/平方米

新建

县财政

苍府办函〔2017〕158号

3.引能繁母牛

2000元/头

一级种牛场

市财政

苍府办函〔2017〕158号

4.中药材种植

200元/亩

农户(含贫困户)

县财政

苍府发〔2017〕16号

5.猕猴桃

新植200元/亩

农户(含贫困户)

县财政

苍府办函(2017)121号

“三园”改造150元/亩

农户(含贫困户)

县财政

苍府办函(2017)1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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