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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县灾后文化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09-07-01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我县灾后文化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灾后文化恢复重建项目顺利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苍溪县灾后文化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刘素英  副县长
  副组长:黄新明  县文体旅游局局长
  成 员:陈锡文  县发改局副局长
      何剑明  县财政局副局长
      赵永红  县文体旅游局副局长
      孙 华  县规划和建设局副局长
      高成洪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纪  进  县环保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文体旅游局,由赵永红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5251419)。


                

二OO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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