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府办发〔2014〕11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
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苍溪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
苍溪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消除因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满足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广元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苍溪县粮食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或其他事件,造成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蛋品、奶制品、食糖、食盐、瓶装饮用水、方便食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突变,在较大范围内导致价格异常波动或生活必需品脱销、滞销的状态,需要应急处置的。本预案不适用于粮食、食用油供应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统一协调、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分工合作,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部及职责
成立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县政府应急办主任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应急办、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农业局、苍溪质监局、县统计局、县畜牧食品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粮食局、盐业公司苍溪支公司等单位和事发地乡镇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组成可根据事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主要职责:启动、终止本预案;研究制定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事故应急措施和处置方案;指挥、指导、组织、协调县级有关部门、相关乡镇的应急处置工作。
2.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联系电话:5222239。
主要职责:准确判断突发事件形势和事态发展走向,正确决策调控和应对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传达贯彻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确定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任务及工作分工;指挥、协调县级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发布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信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主要成员单位及职责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新闻报道,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
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收集、汇总和上报突发事件情况信息,参与协调应急生活必需品处置有关工作。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负责协调应急所需产品的生产,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做好肉类、蔬菜类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县城乡市场运行监测及预警系统,及时掌握生活必需品供需情况,完善应急生活必需品投放网络建设。协调我县通信运营企业保障应急运行通畅。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的储备、调拨和紧急供应相关保障工作;负责加强价格监督管理,必要时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者紧急措施,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县财政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相关资金的管理。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公路、水路应急运输和公路、水路通畅。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生活必需品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工商局: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流通领域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严厉查处打击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等各类违法经营活动,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所需农产品的生产调控和总量平衡;负责种植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苍溪质监局:负责生产环节的生活必需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生活必需品等违法活动和生产、流通环节的计量违法活动。
县统计局:负责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宏观综合统计监测。
县畜牧食品局:负责畜禽产品的产需调控和总量平衡;负责畜禽产品养殖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和质量安全追溯,发布有关畜禽产品药残留等检测信息。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依法行政,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及气象信息发布,根据应急需要,加强气象服务。
县粮食局:负责按照《苍溪县粮食应急预案》要求,保障粮食供应和安全。
盐业公司苍溪支公司:负责全县食盐的应急储备、投放和市场供应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和乡镇根据本部门职责,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2.4 乡镇应急指挥机构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本预案规定,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
3 预防预警
3.1 监测预警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预警工作,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的特点,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并实行信息报送制度。
3.2 预警信息报告
3.2.1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督促定点监测企业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有关数据资料。
3.2.2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等企业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报告,联系电话:0839-5222239。
(1)发生地震、泥石流、雨雪冰冻、洪水、干旱等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
(2)发生群体性疾病、水源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或动植物疫情,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
(3)核泄漏、战争、恐怖袭击等引发公众恐慌,造成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
3.2.3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监测到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报告,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商务局报告。来不及时可先用电话口头报告,然后再呈送书面报告,来不及呈送详细报告的,可先作简要报告,然后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随时续报。
3.2.4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监测到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市场异常波动的报告,按有关要求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采取必要控制措施,及时报告调查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漏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漏报。信息报告的内容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和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等内容。
3.3 预警级别及预警发布
按照市场异常波动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确定预警级别。分别为I级、Ⅱ级、Ⅲ级、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I级为最高级别。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I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本县和1个以上相邻县级城市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4个乡镇以上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且呈扩散势态;
(3)在全省、全市内呈多发态势并波及本县的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特别重大市场生活必需品异常波动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Ⅱ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本县县城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在县内3个以上4个以下乡镇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重大市场异常波动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Ⅲ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本县(区)内2个以上3个以下乡镇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特殊情况需要划为较大市场异常波动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Ⅳ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异常波动:
(1)在1个乡镇内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供求关系突变;
(2)特殊情况需要划分为一般市场异常波动的。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提出启动全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建议,由指挥部批准后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启动生活必需品日监测报告制度。指挥部协调指挥相关单位在1小时内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做好市场秩序维护和食品安全相关保障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与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乡镇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的发展动态。
4.1.2 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生活必需品供应应急预案建议,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立即进行调查确认,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确认的结果,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在必要时下达指令,组织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加强与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乡镇通信联系,随时掌握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的发展动态。各成员单位及时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的生产、运输,做好市场秩序维护和食品安全相关保障工作。
4.1.3 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事发地乡镇根据本乡镇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等信息;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确认和评估,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按规定向指挥部及县人民政府报告,及时向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1.4 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发生后,事发地单位根据本单位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上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等有关信息;指挥部办公室及其他相关部门迅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2 重点响应
4.2.1针对下列突发事件,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应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
(1)发生地震、泥石流等局部性地质类灾害,要重点做好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防寒衣被、照明用品、帐篷、净水器、卫生清洁用品等市场供应。
(2)发生冰冻雨雪、洪水、干旱等大范围气象灾害,要重点做好耐储存蔬菜、粮食、肉类、鸡蛋、方便食品、照明用品、防寒衣被等市场供应。
(3)发生群体性疾病、动物疫情等易扩散公共卫生事件,要重点做好卫生清洁用品、防护用品、粮食、食用油、食盐、畜禽产品、方便食品等市场供应。
(4)发生核泄漏等事故灾难,要重点做好粮食、食用油、食盐、方便食品、瓶装饮用水、防辐射用品的市场供应。
4.2.2 生活必需品脱销或价格大幅上涨的市场异常波动的应急处置。
发布信息。针对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市场信息,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企业供应链采购。当发生一般和较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督促骨干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积极组织货源,动用商业库存,增加市场供应。
区域间调剂。当发生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地区紧急调运商品,进行异地商品余缺调剂。
动用储备。当发生较大和重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时,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适时动用当地储备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当地生活必需品不足时,再按申请动用上级生活必需品储备。
定量或限量销售。在情况特别严重时,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可在重点地区对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定量、限量销售,或实行统一发放、分配。
依法征用。根据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处置需要,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和乡镇可应急征用或征购单位和个人的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
4.2.3 生活必需品中鲜活农产品滞销的市场异常波动应急处置。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引导生产经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扩大加工规模,增加采购数量;指导有储存条件的企业增加商业库存,必要时建立临时性政府储备;支持出口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滞销农产品出口;倡导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采取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
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商业网点严重损毁,影响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发生地乡镇应会同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迅速组织建立临时性商业网点,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渠道畅通。
4.3 应急结束
当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秩序恢复正常,价格基本稳定,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结束后,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就本次突发事件对相关生活必需品中远期市场供应的影响做出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同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做好后续监测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
5 后期处置
应急结束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工作。按照规定对有关调运、投放应急生活必需品产生的费用,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发生的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或补偿。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县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进行调查与评估,负责对Ⅲ级及以上市场异常波动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等问题进行调查总结。事发乡镇应会同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对市场异常波动进行调查与总结。调查总结内容包括:市场异常波动的事实,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应对措施的评估,各种必要的附件,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经验、教训和建议。恢复重建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和事发乡镇具体实施。
6 信息发布
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的新闻发布工作,由县应指挥部统一领导,县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确保24小时应急通信畅通。
7.2 物资保障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要督促有关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建立相应的地方储备制度,大型骨干企业要保留必要的企业周转储备。
7.3 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按照县人民政府指令和应急处置等有关规定对储备、调运、投放应急生活必需品产生的费用,以及应急征用的单位和个人生活必需品、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应急依法给予合理补偿。
7.4 交通运输保障
保证生活必需品应急运输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通畅。
8 宣传、培训和演练
8.1 宣传
建立新闻宣传快速反应机制,形成正面引导、及时报道的舆论环境。
8.2 培训
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定期组织对《苍溪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加强研讨和交流,提高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8.3 演练
县应急指挥部每年适时组织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9 附则
9.1 本预案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事故分级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9.2 本预案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根据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本预案为苍溪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之一。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9.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苍溪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
苍溪县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
指 挥 长 | 俞正学 | 副县长 | 5223349 |
副指挥长 | 吴从康 |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 5222478 |
杨天才 |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 5231588 | |
成 员 | 侯建伟 |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 5222239 |
杨锦成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5203016 | |
杨厚春 |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 5222221 | |
王仁祥 | 县财政局局长 | 5222855 | |
翁建平 | 县统计局局长 | 5222562 | |
杨晓宇 |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 5222510 | |
吴 勇 | 县国资局局长 | 5222563 | |
陶家宪 | 县工商局局长 | 5264039 | |
向 剑 | 县农业局局长 | 5222981 | |
李华凯 | 县畜牧食品局局长 | 5222496 | |
黄新民 |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 5222223 | |
方师学 | 县粮食局局长 | 5222970 | |
何荣志 | 县气象局局长 | 5262022 | |
何 俊 | 苍溪质监局局长 | 5284005 | |
蒲元军 | 盐业公司苍溪支公司经理 | 5231599 | |
各乡镇乡镇长 |
| ||
办公室主任 | 吴从康 |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 5222239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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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