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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时间:2019-10-09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强化改善营商环境服务机制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一、关于“建立行政审批机关决断机制,真正发挥一站式服务作用”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局围绕“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这一目标,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建设服务型窗口,以审批提速为突破口,实行“一窗进出,限时办结”,定人、定责、定时跟踪服务,大力精简环节、材料和流程,精准发力、协同联动,以“3545”改革,实现审批提速增效。一是压缩办理时限,最大限度减少前置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缩短60%以上;二是提早介入提前服务,实现从“资料齐全后再审查办理”到“先审查待资料齐全即时办理”的转变,针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资料不能提供齐全的情况,对可容缺材料实行告知承诺,提前进入审批环节。三是实行专业服务,从接件、受理、办理、办结等环节入手,强化业务知识学习和专业技能提升,定期培训考试,提高综合素质能力;四是推行领导定期进大厅办公机制,分管业务领导定期到政务服务窗口,现场指导、现场审签,提高审批效率与质量。

二、关于“建立快捷的招商引资绿色通道制和行政首长包案服务制”建议的办理情况

开辟绿色通道,对投资建设项目优化审批程序、容缺材料审批、优质营商服务,真正给企业营造一个绿色、优质、健康的营商环境。一是坚持“马上就办、马上办好”的工作理念,对招商引资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优先审批。二是做好项目审批优质服务工作,积极对接相关部门、乡镇、社区、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听取对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加强与项目业主联系,及时收集项目推进过程中反馈的问题,并予以整改,认真听取提出的各种合理建议,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绿色通道通行速度。三是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流程,取消非主要审批前置条件,办理时限缩短60%以上。四是对重点企业的用地审批,实行分管领导包案责任制,定人、定责、定时,分管领导实时跟踪监督服务进程。

三、关于“建立行政审批与当地政府综合研判制,做到实事求是,依法办事”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加强各单位沟通协调,做好政策法规宣传。一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合规、简明、高效地做好每一项审批服务,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大力推进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建设,推行网上审批。同时对审批事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审批行为。二是加强沟通协作。在服务招商引资投资项目时,与相关责任单位多沟通勤联系,为来苍企业解决审批过程中的难点和堵点,推进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高效便捷的为来苍企业服好务。三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利用各种途径扩大自然资源法律政策知晓面。同时,将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纳入依法治县和七.五普法范围,组织全县上下认真学习领会,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关于“审批服务窗口设立A、B岗,预防人员缺岗延误办理时限,增强行政公信力”建议的办理情况

我局对行政审批窗口同岗替补制(A、B岗)进一步完善,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充实窗口工作人员,优化工作人员岗位分工,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同岗替补制(A、B岗)。将3名专业对口、业务能力强的年轻人充实到窗口,并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办事群众办事有人接待,有人受理办理,有人跟踪服务;局督查信访股不定期对行政审批窗口A、B岗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制度严格执行。

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全县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多提宝贵意见与建议。

苍溪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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