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苍溪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深刻转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苍溪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名称改为苍溪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作为苍溪县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李 汀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奉 猛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
成 员: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卫计局、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旅游局、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金融工作局、县国资局、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医保局、县就业局、人行苍溪支行主要负责人。
协调小组下设精简行政审批组、优化营商环境组、激励创业创新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改善社会服务组、“最多跑一次”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法治组、督查组、专家组4个保障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
(二)主要职责
围绕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统筹研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研究拟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指导督促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二、协调小组各专题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一)精简行政审批组(设在县委编办)
组长由县委编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以及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苍溪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继续清理精简投资项目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等事项,推行区域评估、联合评审、并联审批等。监管方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审核并督促落实取消下放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服务方面,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打造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优化营商环境组(设在县发改局)
组长由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县经信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局、县金融工作局、人行苍溪支行主要负责人担任。
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综合竞争力,打造竞争新优势。放权方面,推进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做法。监管方面,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全面推行依清单收费,完善收费监管制度,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服务方面,加强产权保护,推动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快水电气暖、银行等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提升服务质量效率。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
(三)激励创业创新组(设在县发改局)
组长由县发改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县经信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资局、县就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升级版,推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放权方面,协调推进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创新,赋予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更大自主权,提高创新成果转化效率,激发创业创新活力。监管方面,对新兴产业量身定制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和标准规范,坚守安全和质量底线。服务方面,协调推动各类主体融通创新,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改革分配机制,健全保障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就业和技能服务,完善对新就业形态的支持措施。
(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组(设在县市场监管局)
组长由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文广新局、县税务局、县旅游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和完善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放权方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全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推行简易注销改革。监管方面,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服务方面,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强化标准体系,健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体系。
(五)改善社会服务组(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
组长由县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以及县卫计局、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
牵头负责协调推进教育、卫生健康、养老、社保以及社会管理等领域“放管服”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服务。放权方面,协调推进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调动市场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监管方面,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加强公共服务质量监管。服务方面,简化优化民生事项办理流程和手续,推进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事项异地联网办理。充分运用“互联网+教育”“互联网+医疗”等模式,增强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效应。
(六)“最多跑一次”改革组(设在县委编办)
组长由县委编办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以及县发改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担任。
牵头负责全县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和日常具体工作,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梳理编制“最多跑一次”审批事项清单、全程网办清单,积极推进投资审批制度、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试点、户口办理、商事登记、不动产登记、投资项目规划、施工许可等便民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审查“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合法性,负责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实现物理集中,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政务服务平台相关工作开展,研究解决改革的重大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程序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各保障组成员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
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担任。负责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法治组
组长由县司法局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对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制度化等。
(三)督查组
组长由县政府督查室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督促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四)专家组
由协调小组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开展理论研究,提供政策咨询,对重点改革事项进行第三方评估,客观公正的提出意见建议。
协调小组成员和各专题组、保障组组长、副组长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由综合组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切实发挥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保障组要根据职责分工,细化分阶段重点工作,制定可量化、可考核、有时限的目标任务。对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要加大研究协调力度,及时督促解决,推动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要尊重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二)县级各部门要自觉扛起改革重任,做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表率,涉及本部门的改革任务要及早落实,该放的权坚决放,该办的事加快办,该服务的服务好,锐意探索创新,相互学习借鉴,形成竞相推进改革的生动局面,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内生动力、释放内需潜力,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完成相关任务。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