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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公安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1-22 来源:县公安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现将苍溪县公安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如下。《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计划共计七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苍溪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新区江南干道二段,邮编:628400,电话:0839-5203021,电子邮箱:1992118619@qq.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度,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要求和省、市、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文件指示精神,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落实,不断完善建设制度,积极创新公开形式、扩展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实施了一系列促进信息公开的工作举措,促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持良性发展势头。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副县长、公安局长张家和同志为组长,副局长侯翔宇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韩明林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工作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的开展,牵头督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确保全面、准确、及时地将2018年公安工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健全机制,规范公开。2018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联络员制度,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就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途径、职责分工和保障措施等以文件形式做出明确规定,下发了各负责部门报送的信息范围和要求,进行年初目标下发和年终绩效考评,做到了责任到岗、任务到人、管理到位,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发展。

(三)丰富载体,创新形式。充分发挥“广元市网上公安局”、“平安苍溪”(微博)、“苍溪公安”(微信)等网络媒体的公开功能,实时进行信息更新维护,最大限度的方便公众多渠道的获取我局工作动态的公开信息,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知晓率的良性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公开社会化。2018年,我局通过讲座、培训会、主题活动日宣传、警营开放日等多种与群众直接沟通的形式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便民服务等公安工作内容办事流程进行了公开、宣传和教育,共计开展70余次。二是抓网络,拓宽公开辐射面。以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平台,及时准确地对涉及民生的有关内容进行公开。三是靠媒体,力求公开最大化。依托苍溪电视台、省市县三级各类报纸、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宣扬多发案预警、典型案例学习、群众防范常识等内容,力求政府信息公开的最大化、群众受益最大化。四是重基层,确保公开便民性。以镇、乡、村(社区)为重心,通过公示板、条幅、海报、宣传单等宣传方式,加大对办事办证流程、安全防范常识、新政法规等相关内容进行及时公开与宣传,切实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在身边,百姓获利在眼前。

2018年通过苍溪县人民政府信息网主动公开工作动态信息约200条,通过“广元市网上公安局”公开动态信息13条、通过“平安苍溪”微博公开信息2102余条、通过“苍溪公安”微信公开信息22期,152余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由于没有公众向我局申请公开我局政府信息,2018年我局受理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0宗。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收费行为。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发生。

六、2018年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进行了调整完善,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段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众的需求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报送的公开信息内容不符合要求,报送的本部门政府信息质量较差。二是因部门报送信息的滞后造成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10月份公开的信息内容少和不及时。

七、2019年工作改进计划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条例》的贯彻实施力度,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督促其及时落实信息公开报送工作,使信息主动公开成为一项规范有序的常态工作。

(二)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重点加强社会和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并继续加强各类信息内容及时更新工作。

(三)拓宽公开渠道。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部门学习,吸取其成功经验,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拓宽、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力求达到政府信息公开全民化、普及化、便民化。

(四)公开及时不泄密。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要求和部署,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正确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但不涉密,在便民利民的同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失误。

苍溪县公安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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