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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3-08-27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府办函〔201362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有关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函〔2013148号)转发你们,认真贯彻落实。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71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灾有关工作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314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

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今年汛期以来,全市降雨频率高、持续时间长,降雨量大、降雨集中,汛期偏早、汛情较猛,特别是“6·20”洪灾,给部分区域群众生产生活以及交通、水利、种养业等造成严重损失,据预报近期全市范围内又将出现持续性降雨和局部暴雨,防汛抗灾形势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务必高度警觉、高度重视、高度自觉抓好防汛抗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巩固重建发展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防汛抗灾意识

防汛抗灾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做好防汛抗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记群众安危和重大责任,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健全完善精干高效、反应快捷的应急体系,切实将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具体单位和操作层面。要加大对基层领导和干部群众安全意识宣传,提高防汛抗灾能力。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党员突击队、党员志愿服务队作用,搞好群防联控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二、进一步强化灾害监测预警

气象、防汛、水文、水务、国土、应急等部门要进一步抓好灾害气象、汛情、灾情的监测预警工作,要增加预警预报频次,提高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各级各方面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短信、农村喇叭等各种有效手段,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和防灾避灾措施传达到县(区)、乡(镇)、村(居委会)、社(组)防灾责任人以及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监测人员,传达到本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传达到广大相关群众。在灾害预警上要力求全员知晓,在避让灾害发生上要力求打“提前战”。险情一旦发生,要及时组织受威胁的群众撤离避让,努力降低灾害损失。

三、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整治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认真抓好拉网式排查,尤其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易发区、堰塞湖、病险水库、城镇供排水隐患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务必要全方位仔细排查,不留死角。今年,尤其要针对亭子口水利枢纽工程正式下闸蓄水的新情况,充分估计到滑坡、塌岸等灾害发生概率增加的严峻形势,突出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针对山洪特点,严密排查渠系不畅、农房处于低洼地等险情点。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纳入信息库全面掌控,及时整治,采取跟踪督办、销号、通报等措施,确保整治到位。对一时难以彻底整治的,涉及群众安全的要提前撤离,并明确整治期限,采取落实监测责任、制定应急预案、设立警戒标志、安排专人盯守等措施加强防控。有关县区和职能部门要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尤其要严格落实好采砂船、岸边油罐等危险漂流物的管理安全责任,有效管控好危险漂流物,确保桥梁、大坝、河堤等设施稳定安全和行洪安全。要加快病险水库整治,完善水库调度运行方案,有重大险情的水库要空库安全度汛。

四、进一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各型水库、城镇重点防洪部位、重点河流险工险段、山洪及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相关部门和乡镇、村社要实行同步昼夜值班。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收集和传递有关防汛减灾信息。灾情、险情出现后,要按照“快速、准确、全面”的原则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对迟报、漏报、瞒报和拖延不报险情灾情信息及值班脱岗的,对因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应对不及时造成重大损失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妥善做好受灾群众安置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核灾报灾工作,如实登记造册,经政府统筹后及时上报,各有关部门要努力做好向上级的对口汇报衔接工作,最大限度地争取项目资金支持,为救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要扎实做好灾民的转移安置工作,确保不丢一户、不漏一人,对住房倒塌的灾民,要通过投亲靠友、群众互助、提供公房等方式及时安置,使其尽快有相对安定的住所和生活;要及时发放救灾物资和资金,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卫生防疫部门要在为受灾群众及时提供医疗帮助的同时,切实强化防疫措施,做好受灾地区疾病的预防工作,指导灾区群众开展生活用水、生活环境消毒,确保灾后无疫情。公安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保证灾区的安定稳定。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报道和宣传防汛抗灾动态及先进事迹,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群工部门要做好信访接待工作,耐心解答并协调帮助解决来访群众提出的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六、有力有序推进恢复重建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组织足够力量,迅速恢复道路、供水、供电、供气和通信设施。要加快受淹城区、场镇的清淤和垃圾清运等工作,确保城镇居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对因灾受损的房屋,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及时进行技术鉴定,提出修复、加固意见,组织群众进行维修加固,防止倒房伤人事故发生。对房屋倒塌、严重受损的,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安全为要、宜迁则迁、适当聚居的原则,统筹规划、科学选址,并组织群众加快重建。农业、林业、畜牧、供销等部门要组织干部、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指导群众全面开展生产自救,安排好救灾种子、种苗、化肥等农资供应,组织劳动力排涝排渍、洗苗扶苗,对绝收的田块,要及时进行补种、改种晚秋作物和蔬菜,确保不误农时,不荒田地,不减收入。水务部门要指导受灾地区尽快修复水毁工程,重点做好农田水利工程修复,为恢复生产提供灌溉保证。经信、商务等部门要指导企业、商户抓紧清理受淹厂房场地,抢修受损设备设施,尽快恢复生产和营业。保险部门要认真做好投保受灾户、受灾企业的理赔工作,尽早尽快核实,及时赔付,帮助受灾户和受灾企业渡过难关。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8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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