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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苍溪县201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2-03-15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府办发〔20125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201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苍溪县201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苍溪县2012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12年,全县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牢固树立防大灾、救大灾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预防和处置相结合的原则,以提高群众应急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目标,以“一案三制”建设为突破口,以应急宣教和演练为抓手,以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快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加强“一案三制”建设,夯实应急管理基础

(一)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县政府应急办要牵头完成《苍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县级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门要做好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修订、发布工作,并报县政府应急办审核、备案;各乡镇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重点对短期内难以消除的隐患制定或修订现场预案。同时,要加强基层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确保广大干部群众知晓预案内容、熟悉处置程序,切实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二)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建设。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应急管理工作网络,推动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建设。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要配备1名专兼职应急管理信息员,落实相关工作责任人,确保机构完善、人员到位、设施完备。

(三)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排查风险隐患,并进行登记、公布;加大整改力度,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不定期对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风险评估,加强检查监控,从源头上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二是强化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及衍生规律的研究,不断完善监测预警网络,提高监测水平和研判能力。三是完善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加强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信息传递和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参与应急处置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应对突发事件的合力。

(四)制定和落实应急管理制度。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县政府制定的各项应急管理制度,同时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信息报告、物资储备管理、风险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宣传培训等规章制度着力提高应急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加强应急准备,提高保障能力

(一)狠抓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以公安、消防队伍和水、电、气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中小学校、企业要将责任心较强、业务素质较高的人员充实到应急工作队伍中,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各专项应急职能部门要组建应急专家库,并与相关专家开展经常性交流合作。要加强与中石化元坝应急救援中心、武警水电十支队等应急队伍的联系交流,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实效地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实战演练,做到队伍与预案紧密衔接,不断提升应急队伍的实战水平。

(二)狠抓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进行普查、更新和登记,建立物资储备台账。按照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的需要,针对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和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教训,合理布局应急物资储备网点,配备急需、必备、实用的应急物资。县民政局要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完成相关硬件设施建设,添置救灾物资及时入库并加强管理。县民政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生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对口部门的支持,加大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力度。

(三)狠抓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县政府应急办要进一步完善县政府减灾救灾应急指挥系统,收集和录入有关基础数据,加快网络链接,形成连接各乡镇和各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高效的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县公安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气象局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本系统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与县政府应急办的沟通衔接,统一接口,实现应急管理信息的互联、共享。

三、加强宣教培训和演练,提高公众应急意识

(一)扎实开展宣传培训。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体,利用学校、机关、企业等阵地和“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日”、“119消防日”等活动,积极开展应急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突发事件的特点、危害和预防处置的基本常识。同时,依托干部培训,对单位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各乡镇每年对机关干部和村组干部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不得少于2次,县级专项应急职能部门每年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不得少于2次,县级一般部门每年开展应急管理培训不得少于1次。

(二)精心组织应急演练。县政府应急办要按照省、市有关文件和《苍溪县2012年防灾救灾大演练工作总体方案》的要求,牵头筹备和精心组织我县防灾救灾大演练,确保大演练安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也要按照“结合实际、讲求实效”的原则,针对本辖区或主管领域内易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1次以上演练。县级专项应急职能部门要针对本系统、本行业多发性事故开展经常性演练。其他部门要以防火逃生疏散为主开展应急演练,单位人数较少的可以联合开展,也可以以口为单位开展。   

四、加强应急处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强化领导带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和特殊敏感时期,主要负责人要24小时在岗带班并保证通讯畅通。县政府应急办归口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实行“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的原则,事发地单位要在1小时内电话(2小时内书面)报告县政府应急办(电话:5222223,传真:5227693),同时要搞好跟踪续报工作,报送的信息必须及时、准确、简洁。

(二)及时有效开展突发事件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事发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依法组织指挥抢险救援,在报告信息的同时要组织职工和群众开展先期处置,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件发生,做好稳定工作,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执行《苍溪县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规定,在第一时间发布准确、权威信息,正确引导新闻舆论,稳定公众情绪,及时消除可能引发的不良影响,防止出现歪曲事实、恶意炒作等现象;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各单位要强化协同配合意识,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做好善后工作,确保应急处置有力、有序、有效。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应急管理工作落实

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强化意识,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调整充实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落实应急管理“一岗双责”责任制,确保应急管理工作人力、物力、财力、责任“四落实”。要强化应急值守、信息报告、责任领导快速反应到达现场依法处置、信息发布四项工作纪律。继续坚持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不认真履行应急管理“一岗双责”的,将严格实行效能问责;对因迟报、谎报、瞒报、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因失职、渎职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主题词:应急管理  工作要点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215日 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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