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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实物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19-03-11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实物调查

领导小组的通知

陵江、元坝、云峰、中土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扎实推进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实物调查工作,按照《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建设征地实物调查细则及工作方案》要求,县政府决定,成立苍溪县亭子口灌区一期工程实物调查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和主要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安宗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谢龙飞 县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李 勇 县政协副主席

副 组 长:王晓东 县水利局局长

任 斌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杨 翔 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移民分院助理工程师

成 员:吴 勇 县财政局局长

陶书奎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唐 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 鹏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范毅邦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谭小益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邢小川 县统计局局长

徐进波 县林业局局长

蒲小军 陵江镇镇长

付 荣 元坝镇镇长

贺凌风 云峰镇镇长

何志坤 中土镇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开发局,由李在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联系电话15892276006。负责统筹协调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实物调查工作,负责协调各方关系,确保实物调查及有关资料收集等工作顺利进行。

(二)安排实物调查登记工作计划,确保工作进度和成果质量。

(三)处理实物调查中的一般争议问题,并将较大争议问题及重大争议问题上报市级协调组。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0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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