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府办发〔2013〕56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修订的苍溪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新修订的《苍溪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
苍溪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保障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满足突发情况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需要,确保通信安全畅通,全面提高通信应急综合管理水平和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电信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四川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苍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下述情况的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
(1)重大通信事故;
(2)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3)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 工作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密切协同;快速反应,保障有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指挥部及职责
苍溪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为全县突发公共事件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由县政府分管通信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县政府应急办主任任副指挥长。县人武部、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气象局、县安监局、苍溪供电公司、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组成可根据事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主要职责:
(1)贯彻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通信工作的方针政策,审议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相关政策及规定,研究制定本县应急通信工作的规则、措施。
(2)指挥、协调全县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遇重大突发事件,启动本预案,并下达通信保障应急任务。
(3)结合重大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决策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并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实施和进展情况,提出解除突发事件引发的通信保障应急状态的建议。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2 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联系电话:5222239。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在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应急通信任务的具体实施。
(2)负责建立成员单位之间通信保障协调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络会议,分析评估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形势,指导全县通信保障工作。
(3)负责应急信息的监测、分析、汇总工作,及时了解全县通信应急保障情况,组织制定有关处置方案,向上级部门报告重大问题和处置建议。
(4)按照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县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完成应急通信保障任务。
(5)负责建立组织通信应急机动队伍,在遇到突发性任务时,赶赴事故地域,采取必要的通信应急措施与手段,对被破坏的通信线路进行抢修,确保通信畅通。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1)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全县范围内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开展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协调电力、能源企业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电力、油料供应;及时向上级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报告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承担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县政府应急办:负责收集通信保障突发事件情况信息,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有关工作。
(3)县公安局: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管理、交通秩序、消防等工作,及时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活动,保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4)县民政局:负责向通信保障各有关部门通报灾情和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5)县财政局:负责按规定落实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和实施重要通信保障任务所需经费。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应急通信物资的道路、水路紧急运输和通信保障。
(7)县水务局:负责通信保障现场水情的监测和预报,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水利信息。
(8)县防震减灾局:负责地震的震情跟踪监视工作,及时通报破坏性地震的震情趋势判断意见。
(9)县气象局:负责各类对通信保障造成影响的气象条件的分析和预测预报,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气象信息。
(10)县安监局:负责会同县通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组织指挥和协调通信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1)苍溪供电公司:负责优先保证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通信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12)县人武部:负责部队、民兵应急通信的组织、指挥、协调,动员民兵预备役部(分)队参与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必要时,协调部队专业通信力量,实施紧急通信保障支援。
(13)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县有关应急通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决定;负责本企业内应急通信的规划、建设、组织和指挥调度工作,设立应急通信管理机构,建立通信应急保障分队,及时向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报告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请求协调支援;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制定符合本企业情况、切实可行的通信保障预案,健全本企业通信保障应急体系;完成上级下达的战备物资储备计划,负责战备物资的采购、储备及维护管理;落实有关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部署。
3 预防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基础电信及广电网络运营企业的各级网络管理和运行维护部门应对日常运行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定时分析,及时发现通信网络运行中的各种隐患,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电信网络安全的预防工作。遇到突发事件,要求立即上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
3.2 预警预防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基础电信及广电网络运营企业在平时的网络建设中贯彻国防要求,合理组网,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组织做好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间的互联互通工作,确保网间通信安全;做好重点保障目标的安全防护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网络安全宣传,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网络的安全检查,减少网络的安全隐患;各基础电信及广电网络运营企业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3 预警发布
3.3.1 预警级别划分
全县通信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严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依次标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Ⅰ级(红色):因突发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多个乡镇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个乡镇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Ⅱ级(橙色):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县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我县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Ⅲ级(黄色):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县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我县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
Ⅳ级(蓝色):造成或可能造成我县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所属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3.3.2 预警发布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得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核实,初步判断预警级别后,通过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指挥部做出预警的相关决定并负责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
各成员单位根据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立即做好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Ⅰ级:突发事件造成多乡镇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遭到破坏等重大影响及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本预案,同时报县人民政府。
Ⅱ级:突发事件造成某乡镇内多个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故障或县人民政府下达通信保障任务时,由各乡镇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各乡镇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Ⅲ级:突发事件造成某乡镇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多点通信故障时,由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本乡镇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
Ⅳ级:突发事件造成某乡镇某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局部通信故障时,由相应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4.2 应急处置
4.2.1 信息上报与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时,出现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坏的企业和单位,应立即将情况上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内容应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预计影响范围,灾害原因的初步判断,已经或即将采取的措施等。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将信息报送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并在1小时内通过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将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
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获得突发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分析事件的严重性,及时向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提出处理建议,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进行决策。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单位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立即启动企业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理,控制事态发展。
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应加强与通信保障应急任务下达单位或部门及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效率。
4.2.2 应急处置
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时,根据县人民政府指示,启动本预案。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有关部门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下达任务通知书。接到任务通知书后,各单位应立即进行传达贯彻,成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组织相应人员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应急通信系统应保持良好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有关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保持随时联系,所有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主动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事故单位如需调用其他企业的应急物资、人员,向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批准后,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达调用命令并下达调度通知书。
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收到任务通知书后,应立即开展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通信保障及抢修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顺序如下。
(1)县委、县政府领导专线;
(2)突发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线路;
(3)党政专网线路;
(4)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等重要部门租用线路;
(5)防火、防汛、地震、气象、医疗急救等部门租用的与防火、防汛、地震、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线路;
(6)金融、铁路、税务、电力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线路;
(7)其他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线路。
4.3 应急结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任务完成后,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下达解除任务通知书,现场应急通信指挥机构收到通知书后,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由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5.2 总结存档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任务结束后,执行应急通信保障任务的责任单位应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以及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情况调查、统计、汇总,并将情况书面上报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同时,建立健全应急通信档案,做好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和汇报,不断改进通信保障应急工作。
5.3 奖励与处罚
为提高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效率和积极性,按照有关规定,对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给国家和企业、群众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惩处。
6 应急保障
发生突发事件时,为保证特殊情况下通信保障工作的需要,应建立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资源的保障机制,按照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通信保障应急装备,并加强对应急物资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与各个部门单位沟通协调,确保通信保障应急工作得到各个部门单位的物资、装备、交通、能源、人员、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各级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应加强对通信网络安全和通信保障应急的宣传教育工作,不定期地对有关通信保障应急指挥管理机构和保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不断提高通信保障应急的能力。
8 附则
8.1 本预案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并由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8.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8年12月9日印发的《苍溪县通讯事故应急预案》(苍府办发〔2008〕107号)同时废止。
附件:苍溪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附件
苍溪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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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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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挥 长 |
俞正学 |
副县长 |
5223349 1890812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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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指挥长 |
吴从康 |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
5222239 13908126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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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天才 |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
5222223 13508066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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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
杨晓宇 |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
5222510 13808125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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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斌 |
县安监局局长 |
5222850 13808126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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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仁祥 |
县财政局局长 |
5222855 139812969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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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步驹 |
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
5223930 13981237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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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侯翔宇 |
县公安局副局长 |
5203016 13908126562 |
||
|
欧维满 |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
5222019 15883996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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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洵 |
电信苍溪分公司总经理 |
5222623 18981201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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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 飞 |
移动苍溪分公司总经理 |
6185506 139801577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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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 斌 |
联通苍溪分公司总经理 |
5030133 18608398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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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乡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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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
主 任 |
吴从康 |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
5222239 13908126123 |
|
副主任 |
阳 军 |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
5227506 13981236366 |
|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