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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时间:2019-07-16 来源:县林业局 打印 关闭本页

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安全,苍溪县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一、摸底排查,熟“家底”。整合各级力量,紧盯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零售商、农贸市场、饭店酒店、农家乐、驯养繁殖场等重要部位和场所,通过实地查访、集中清查、群众举报、网络舆情等方式全面收集情报信息,深入掌握案件线索,进一步确定目标、靶区,以确保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目前,已累计摸排农贸市场3个,宾馆饭店火锅店105家,医院及药品店25家、农家乐31家,物流及快递公司21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8家。

二、部门联动,斩“黑手”。坚持以打开路,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动开展执法检查,突出对重点领域杀害野生动物,非法捕猎、捕捞、贩运、销售,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生存等违法犯罪“黑手”实施全环节、全链条打击;对新发案件快侦快破,重点案件专案经营,部门间信息互通共享、线索移送顺畅,形成打击合力。专项行动期间,共查处非法出售非国家重点野生动物制品案5起,林业行政处罚5人,非法狩猎刑事立案1起,责令整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8家。

三、常态巡查,控“源头”。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控堵“源头“。建立常态化巡护查处机制,加大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和候鸟越冬地、繁殖地等关键区域的巡护,加大木材检查站对高速路口和县域出口等重点部位的查处力度。发动群众和生态护林员开展全面清山清套工作,安排专人清理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取缔无证饲养和超范围饲养野生动物的行为。建立网格化巡查管护机制,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将“110”设置为全县总举报热线,对举报属实的,分别给予100—1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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