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 » 详情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解读
时间:2019-01-23 来源:信息中心 打印 关闭本页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及目的

201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文件,这是新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关于城乡社区治理的纲领性文件,对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作出了全面部署。2018年4月,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11号)文件,就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出台我市《实施意见》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迫切需要。

二、《实施意见》总体布局

第一,明确了我市城乡社区治理的思路导向。《实施意见》提出把我市城乡社区建设成为和谐有序、绿色文明、创新包容、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园的总体要求,着力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实现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第二,部署了我市城乡社区治理的重点任务。《实施意见》针对当前我市最突出、最需要解决的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补齐城乡社区治理短板三方面问题,提出了十三项具体任务。具体任务涉及社区治理的各个方面,内容具体详实,任务清晰明确,多方主体协力推进我市社区治理。

第三,落实了我市城乡社区治理的保障措施。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以社区居民满意度为主要衡量标准的社区治理评价体系和评价结果公开机制。二是不断拓宽资金筹集渠道,鼓励通过慈善捐赠、设立社区基金会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重点投向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城乡社区治理领域。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城乡社区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成员和其他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

三、《实施意见》主要目标

《实施意见》对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城乡社区治理工作提出了“两步走”的总体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基本形成基层党组织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的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更加完善,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城乡社区服务设施规范达标,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第二步,再过5到10年,我市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更加完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更为精准全面,为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基层政权提供有力支撑,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四、《实施意见》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的“重点任务”提出13项内容的改革。一是通过加强社区党建突出政治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厘清权责边界,优化社区布局深化居民自治,培育多元主体增强社会协同工作,建立和优化城乡社区体系。二是通过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参与能力,加强设施建设提高供给能力,强化文化引领提高文明程度,推进依法治理建设法治社区,提升化解能力建设平安社区,强化科技支撑增强治理能力,大力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三是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社区减负增强为民实效,改进物业管理保护合法权益,进一步弥补不足,大力加强保障措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