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补贴对象
(一)享受残疾人扶贫的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2、属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已进入国家扶贫子系统和四川省“六有”系统);
3、本人没有享受低保或五保;
4、2014年末未脱贫。
(二)扶贫补贴按人申报,如果一户有两个残疾人都满足条件,都可以申报扶贫补贴。
二、关于下发的名册
根据上级下发的名册,与各自乡镇的扶贫办公室核实,确定是否有新纳入建档立卡的残疾人。
三、关于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除个别残疾人家庭极度贫困,但“六有”系统收入填写较高,可以据实核定外,其余对象家庭人均收入数据要以四川省“六有”系统2015年数据为准。
四、关于扶贫补贴的发放期限
扶贫补贴一次核定,2016-2020年五年有效,期间通过自身发展实现脱贫的残疾人,扶贫补贴继续发放至2020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停止发放:
1、残疾人死亡的;
2、残疾人户籍迁出本县的;
3、残疾人康复脱残的;
4、残疾人被纳入低保或五保的;
5、发现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的;
6、其他不符合发放条件的。
附: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