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川办发〔2018〕51号)、《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18〕81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就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物流运营“放管服”改革工作
(一)优化道路运输通行管理。优化部分低危气体道路运输管理,促进安全便利运输。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政策,统筹优化交通安全和通行管控措施。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协同开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
(二)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推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避免重复罚款,并尽快制定可操作的实施方案。原则上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经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货车应主动配合进站接受检查。公路货运罚款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的有关规定缴入国库,落实罚缴分离。制定公路货运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严格落实重点货运源头监管、“一超四罚”依法追责、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劝返等措施。严格货运车辆执法程序,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须持合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设备。完善公路货运执法财政经费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
(三)精简快递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加快推进快递领域工商登记“一照多址”改革。进一步简化快递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备案手续,完善末端网点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确认与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脱钩政策。(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二、加大物流领域收费清理力度
(四)物流领域收费清理。开展物流领域收费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乱收费、乱罚款”等物流领域突出问题。全面严格落实取消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性检测政策。(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建设
(五)加强对物流发展的规划和用地支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中综合考虑物流发展用地,统筹安排物流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选址和布局,在交通枢纽、产业集聚区等物流集散地布局和完善一批物流园区、配送中心等,确保规划和物流用地落实,禁止随意变更。对县内纳入省级示范的物流园区新增物流仓储用地给予重点保障。鼓励通过多种方式向物流企业供应土地。对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经批准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
(六)提升铁路物流服务水平。加快推进铁路货运场站建设,规划建设兰渝铁路苍溪物流基地,发挥铁路长距离干线运输优势,进一步提高铁路货运量占全县货运总量的比重。探索发展高铁快运物流,支持高铁、快递联动发展。支持铁路运输企业与广元港苍溪港区、通用机场及大型制造企业、物流企业开展合资合作。(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七)推动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发展取得突破。做好第二批多式联运示范工作,大力推广集装箱多式联运,积极发展厢式半挂车多式联运,有序发展驮背运输,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完善铁路货运相关信息系统,以中欧班列为重点,加强多式联运信息交换。(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局)
(八)完善城乡物流网络节点。支持建设城市共同配送中心、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等,缓解通行压力,提高配送效率。加强配送车辆停靠作业管理,结合实际设置专用临时停车位等停靠作业区域。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相关单位物流资源与电商、快递等企业的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共享衔接,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基础设施网络,鼓励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加强物流渠道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对寄递物流活动全过程跟踪和实时查询。(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九)拓展物流企业融资渠道。设立现代物流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加强重要节点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应用新技术新模式的轻资产物流企业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支持物流业发展的供应链金融产品和融资服务方案,支持银行依法探索与物流公司的电子化系统合作,通过完善供应链信息系统研发,实现对供应链上下游客户的内外部信用评级、综合金融服务、系统性风险管理。(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
四、加快推进物流仓储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
(十)推广应用高效便捷物流新模式。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大力发展“互联网+”车货匹配、“互联网+”运力优化、“互联网+”运输协同、“互联网+”仓储交易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培育一批骨干龙头企业,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通过搭建互联网平台,创新物流资源配置方式,扩大资源配置范围,实现货运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和智能匹配,减少迂回、空驶运输和物流资源闲置。(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
(十一)开展仓储智能化试点示范。结合国家智能化仓储物流基地示范工作,推广应用先进信息技术及装备,加快智能化发展步伐,提升仓储、运输、分拣、包装等作业效率和仓储管理水平,降低仓储管理成本。(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
(十二)加强物流装载单元化建设。加强物流标准的配套衔接。推广1200mm×1000mm标准托盘和600mm×400mm包装基础模数,从商贸领域向制造业领域延伸,促进包装箱、托盘、周转箱、集装箱等上下游设施设备的标准化,推动标准装载单元器具的循环共用,做好与相关运输工具的衔接,提升物流效率,降低包装、搬倒等成本。(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县发改局)
(十三)推进物流车辆标准化。加大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力度,2018年完成60%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更新淘汰。保持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的延续性,合理确定过渡期和实施步骤,适时启动不合规平板半挂车等车型专项治理,分阶段有序推进车型替代和分批退出,保护合法运输主体的正当权益,促进道路运输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推广使用中置轴汽车列车等先进车型,促进货运车辆标准化、轻量化。(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
五、深化物流业与其他产业联动融合协同发展
(十四)推动物流业与制造业联动发展。研究制定推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支持第三方物流发展,对接制造业转型升级需求,提供精细化、专业化物流服务,提高企业运营效率。鼓励大型生产制造企业将自营物流面向社会提供公共物流服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十五)提升制造业物流管理水平。建立制造业物流成本核算制度,分行业逐步建立物流成本对标体系,引导企业对物流成本进行精细化管理,提高物流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六、打通物流信息互联共享渠道
(十六)推动物流活动信息化、数据化。依托部门、行业大数据应用平台,推动跨行业物流信息互联共享。推广应用电子运单、电子仓单、电子面单等电子化单证。积极支持基于大数据的运输配载、跟踪监测、库存监控等第三方物流信息平台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
(十七)建立健全物流行业信用体系。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制定运输物流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管理,在行政审批、资质认定、银行贷款、工程招投标、债券发行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七、推进物流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十八)探索开展物流领域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物流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破除制约物流降本增效和创新发展的障碍。探索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物流领域审批窗口,实行“最多跑一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促进物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尽快培育一批创新型现代物流企业。(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5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