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
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破解我县制约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广元市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工作方案》(广府办发〔2017〕130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优化服务,支持新兴经济市场主体新发展
(一)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1. 优化商事服务。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实施“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限制,开展企业集群注册登记试点。实现工商注册便利化,推行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建立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及时将以新业态、新产业、新商业模式为代表的新兴经济纳入统计调查、政策支持清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统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2. 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探索实行审批目录清单管理。县级有关部门分别就项目立项,节能审查,建筑消防设计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安全生产许可、职业卫生许可、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审批等提出审批目录清单,清单以外项目实行承诺验收制度,不再事前审批。(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县气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3.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规范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使用。规范政务服务事项,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环节,缩减办理时限,提升服务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便捷化水平,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微博、自助终端、政务APP、服务热线等方式畅通事项咨询、办理渠道。(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
(二)加快法规政策标准动态调整
1. 推进法规制度适应性变革。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清理制约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规定,及时修订或废止不适应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规范性文件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在教育、物流、旅游等领域系统性风险小的方面,研究出台适应新兴经济的地方性管理制度。(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完善标准有效供给机制。努力构建由政府主导制定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共同构成的新型标准体系。积极推进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标准,供市场自愿选用,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标准制修订及废止情况。逐步建立适应技术更迭和产业变革要求的标准动态调整和快速响应机制。(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 放宽新兴经济领域政策限制。建立促进诚信纳税机制,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管理,推进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向事中事后监管方式转变。推进纳税信用与其他社会信用联动管理和应用。探索适应新兴经济融合发展的生产核算制度。(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县级有关部门)
4. 完善新业态就业社保政策。完善就业政策及就业统计制度。深入实施“多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优化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取消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登记证制度,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三)推动重点区域先行先试
强化改革统筹协调,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工作运行体系、政策制度体系,落实“9张清单”,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科技与金融结合“两个通道”,全面完成改革试验任务,引领带动全县创新发展。紧盯科研、人才、机制等关键要素推进制度创新,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加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扎实推进创新创造,推动转型发展。(牵头单位:县全创办,责任单位:县全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提高创业创新服务效率
1. 建立创业创新绩效评价机制。深入推进实施县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完善科研项目分类评价、管理及资助机制,建立以质量和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机制。鼓励县属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各级科技计划和科技项目,鼓励县属国有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重视科技创新。(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2. 提升面向创业创新主体的服务水平。开展“联络员+辅导员+创业导师”孵化辅导,推进创业导师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加快科技创新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政策、法律、人才、知识产权等全方位服务。推动创新平台和质检技术机构向社会提供服务,建立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服务评价制度,组织开展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3. 推进双创相关改革试验。研究推动县域内孵化载体提质升级,持续引导和支持全县科技企业孵化器和新型众创空间建设。(牵头单位:县教科局)
4. 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加大市场检查和侵权行为惩治力度,完善维权援助和投诉举报机制。全面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行政与刑事司法保护协调机制,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与检察、公安的衔接与协作配合。创新探索符合地方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展会、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新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二、探索推进,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新制度
(五)建立公平开放的市场准入制度
1. 全面推进医疗机构改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社会办医疗机构以多种形式兴办医疗机构和参与公立医院改组改制。(牵头单位:县卫计局)
2. 严格功能区产业准入。落实以负面清单为主的产业准入制度,制定负面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行业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四川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批)(试行)》(川发改规划〔2017〕407号),坚持大保护大转型,科学规划主体功能区,夯实生态康养旅游强县建设。重点开发利用优势资源,发展先进制造业。重点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3. 推进新兴服务业产业准入。推动广电网、电信网双向对等进入,简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手续。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推进道路货物运输无车承运人试点,探索建立货物运输无车承运人行业准入制度。落实快递企业设立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制管理办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县文广新局、县教科局、人行苍溪支行、邮政苍溪分公司等县级有关部门)
(六)健全信用约束机制。
加快地方信用信息网、中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建立信用信息采集、整理和查询机制。认真落实《广元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广府办发〔2017〕78号),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推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招商引资、企业债券发行等领域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信息档案或记录,并逐步扩展到各行业领域。积极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依法打击各类逃废银行债务等不诚信行为。引导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信用产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人行苍溪支行等县级有关部门)
(七)探索动态包容审慎监管制度
1. 建立符合互联网经济发展规律的监管方式。倡导“动态式”“温和式”“预警式”监管,按照已形成规模、影响力较大的新产业、新业态的特点和发展趋势量身订做监管制度。充分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和信息共享开展协同监管和综合执法,建立联合惩戒约束机制,完善部门间、区域间监管信息共享和职能衔接机制。(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网信办、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税务局、人行苍溪支行等县级有关部门)
2. 建立适应互联网条件下的新媒体内容和金融监管机制。加强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研究应对,探索建立新型网络视听文化产品内容管理制度体系,建设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内容监管平台。探索建立适应互联网条件下的金融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金融信用信息查询机制。(牵头单位:县网信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文广新局、人行苍溪支行等县级有关部门)
3. 优化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程序和医药行业监管。按照早期介入、专人负责、科学审批的原则,对创新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安排技术审评、行政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制定苍溪县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快速审评审批制度,加强审评队伍建设,提高创新医疗器械产品技术审查质量和审批效率。强化对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药械购销行为的考核监管,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鼓励发展中医药院内制剂的研发和使用。落实医疗机构主体责任,推行医疗机构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现从依法执业监管向医疗服务质量监管的转变。建立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体系,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牵头单位:县卫计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八)完善风险管控体系
1. 优化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的监测预警,实时把握风险动态,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公告,提高新兴经济领域潜在风险敏感性和突发情况快速处置能力。加强核心技术专利预警分析,加强技术成熟度和风险评估。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在全社会大力营造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良好环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科局、县商务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县级有关部门)
2. 提高信息化治理水平。加强在线、移动、大数据监管能力和队伍建设,提高网上技术侦查、新产品检验检测、金融领域新风险防范、网络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等技术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建立完善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通报预警工作机制,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水平。(牵头单位:县网信办,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局、人行苍溪支行等县级有关部门)
(九)构建多方参与的治理体系
促进监管机构和社会力量相互协作,动员组织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新产业新业态治理。发挥版权保护示范引领作用,保护创新创业合法权益。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强化落实网络交易平台的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与劳动者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和履行集体合同。发挥社会组织、公众、媒体作用,完善行业管理、企业自律、社会监督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税务局、县文广新局、县网信办、县政府法制办、人行苍溪支行等县级有关部门)
三、注重实效,构建新生产要素有效流动的新机制
(十)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动机制
1. 激发人才流动活力。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强化科技同经济、创新成果同产业、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三对接”。鼓励医疗卫生人员开展全域多点执业和“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或者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实行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引进制度,持续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才回引计划”等引才工程,支持企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国内外高层次人才,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外籍人才引进R字签证等各项优惠政策,更加开放、更加灵活的引进国际化、专业化高层次人才。(牵头单位:县人才办,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教科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县卫计局、县国资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2. 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企业家发展的良好环境。探索建设一批企业家培训基地。完善企业家财产权、创新收益权保护制度。完善职业经理人市场,探索职业经理人社会化评价机制,建设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的职业经理人队伍。(牵头单位:县人才办,责任单位:县教科局、县国资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3. 营造有利于跨界融合研究团队成长的氛围。大力开展跨界融合创新活动,积极推进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省市技术中心、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争取更多国家及省级科学设施和实验室落地苍溪,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教科局、县人才办、县人社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十一)完善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制度
1. 加快县级政务云建设。建成县级政务云平台,向全县党政机关非涉密业务应用建设和迁移提供计算、存储、操作系统、数据库、安全等服务,符合省市级政务云接入和联动监管要求。分类梳理各类业务应用,适时做好非涉密应用迁移上云平台,不再独立新建非涉密云平台;已建云平台要符合县级政务云接入和联动监管要求。(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县发改局、县财政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等县级有关部门)
2. 建设统一政务服务平台。基于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构建统一政务服务平台,整合行政效能电子监察平台(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等政务服务系统,努力实现技术标准统一、用户体验一致、监管模式一体。加快电子政务大厅与政府门户网站、实体大厅的整合,逐步形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务服务中心、苍溪经开区管委会等县级有关部门)
3. 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和技术平台。根据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和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数据标准,编制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共享规划,建设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开放目录。依托市级政务云基础资源搭建县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外网),并按规范标准与省级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等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4. 大力推动大数据开发利用。统筹规划大数据建设,形成纵横联动的数据共享机制。加快完善人口基础信息库、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等基础信息资源和扶贫、健康、就业、社保、信用监管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加强大数据的汇聚整合和关联分析,开展创新创业分析专题试点。加快构建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推进环境信息互联网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卫计局、县人社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扶贫移民局、县环保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5. 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应用。积极开展跨部门、跨系统的信息共享交换应用试点示范,优先推动旅游、医疗、教育、社保等领域的事关民生、方便群众办事的政务信息资源向社会公开开放。推进国有企业定期披露公司治理、财务状况、重大经营事项、重大风险事项、关联交易、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事项。全面推进环境质量、污染源状况和各类环保信息向社会公开。严厉打击数据滥用、非法泄露信息等行为。县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的创新做法和经验,做好年度信息资源共享开展情况报告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发改局、县网信办、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环保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等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强化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应用机制
1. 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移转化。贯彻落实《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重点推动科技成果“三权”下放,提高科技成果转化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探索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人员分类评价体系等激励措施。贯彻落实《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探索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清单。探索建立成果转化供需常态化对接机制,举办科技成果对接推介活动,促进成果转化供需精准对接。支持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导入阶段的融资支持,积极推进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和产业合作试点城市建设的贯彻落实,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金融工作局、人行苍溪支行等县级有关部门)
2. 缩短科技成果转化周期。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科技成果信息汇交系统,为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等提供公益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定期向社会发布。大力发展成果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机构,支持区域性、综合性、专业性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推动其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开展服务。积极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综合试点城市建设。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技术合同交易税收优惠等财税支持政策。(牵头单位:县教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税务局、人行苍溪支行等县级有关部门)
(十三)创新新技术新业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模式
1. 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四川行动计划》。着力夯实工业发展基础,以机械电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优势产业的关键技术突破,实现新技术新业态全面形成与推广。积极向上争取对接,力争在2025年前建成一批智能制造企业、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壮大智能化生产、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新业态,支撑全县制造业智能化、服务化、绿色化全面升级。(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2. 实施“互联网+”行动。坚持龙头示范与普遍推广相结合,推动物联网、云计算、下一代互联网、新一代移动通讯等网络信息技术在设计、生产、运营等核心环节的应用,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平台,培育壮大基于互联网的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互联网在三次产业重点领域的规模化、自动化、数字化示范应用,开展基于个性化产品的研发、生产、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县旅游局、县教科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县商务局,苍溪经开区管委会等县级有关部门)
3. 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深化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集成应用,大力发展“互联网+协同制造”,发挥信息化和信息技术经济增长“倍增器”、发展方式“转换器”和产业升级“助推器”的作用,实现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核心业务环节的精确感知、自动控制、优化分析和综合决策。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实施质量品牌提升工程,完善技术标准与质量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苍溪经开区管委会等县级有关部门)
4. 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升级改造。结合食品饮料、轻工制造等产业基础和资源条件,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激发企业对接市场需求自主升级改造的动力,引导社会资金和要素资源投向。探索服务型制造模式,推动机械电子、食品饮料等优势传统产业向研发设计、创新制造和市场营销环节延伸,提高工艺装备水平,增强新产品开发、质量管理和品牌创建能力。支持重点产业链延伸改造,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有效整合,促进上下游产业协同联动、配套改造,提高产业发展整体素质。(牵头单位:县经信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5. 加快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用新技术提升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农业与休闲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生、森林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现代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产业体系。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景区化建设,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和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建立农副产品、农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我县农产品入驻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与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的农技服务和推广联盟。(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园林局、县商务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6. 推进服务业创新转型升级。发展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载体、新制度,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跨行业、跨区域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提升仓储智能化水平和冷链物流服务水平,发展物流新模式。大力发展以数字内容、音乐产业、创意设计、文化贸易为重点的文化产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与科技、旅游、生态、农业等融合发展,实施龙头引领、项目带动、产业集聚发展战略,创新文化内容供给,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扩大文化消费需求,提升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水平。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深度融合,支持全媒体制播云、广电视听云等平台建设。鼓励实体零售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数字化、体验化、智能化互动服务功能。鼓励生活服务企业创新应用移动互联网、地理位置服务、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植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牵头单位: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教科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新局、县旅游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四、突出重点,强化统筹协调保障有力的新支撑
(十四)构建统筹协调的组织支撑
1. 强化统筹协调和系统谋划。优化新产业新业态的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资源配置,健全新兴经济领域协调机制,强化新兴经济领域的统筹协调,加强执法和产业发展等职能的衔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委编办)
2. 协同推进相关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要构建网络化、多渠道、互动式的新动能发展瓶颈问题收集反馈机制,加强对新动能发展问题的研究,并根据企业发展不同阶段和困难,因地制宜研究解决涉及的政策问题。强化培育新动能相关改革试点评估评价和政策措施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十五)完善采购等支持新技术应用的政策措施
1. 强化政府采购支持创新的机制。执行四川省创新产品和服务采购支持政策、创新产品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扩大对中小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的采购比例。(牵头单位:县财政局)
2. 在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招投标活动中,不得以企业经营年限、注册资金等资质要求变相歧视新创办企业,逐步加大对新创办企业的支持。(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3. 健全优先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支持机制。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坚持以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为基础,全面推行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付费方式。积极支持重大新药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障药品目录。推进高值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大力发展商业医疗保险。支持企业和产品创建国家、省、市、县知名品牌及商标,支持相关企业和产品申报中国质量奖、天府质量奖、市长质量奖、县长质量奖。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做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及标志使用工作。探索建立全面接纳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的新型电力系统,出台保障性收购管理细则。(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局等县级有关部门)
(十六)优化金融支持体系。探索设立政府各类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投资基金,对符合投向的新兴经济领域创新型企业给予支持。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新兴经济领域企业改制,登陆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到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挂牌,按规定对股权融资企业奖励、对债券融资企业贴息。鼓励开展科技信贷,运用股权出质、动产质押、商标质押等方式,加大对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融资帮扶力度。支持依法设立小额贷款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探索设立现代科技投资公司。健全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公示系统,探索建立无形资产转让交易平台。(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局、县教科局、人行苍溪支行等县级有关部门)
(十七)完善统计调查支撑机制。建立完善新兴经济领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制度,积极推进新兴经济统计调查工作,强化新兴经济统计数据搜集、处理、发布和共享工作。充分利用监测新兴经济领域运行的统一数据平台,及时反映新兴经济发展动向。探索建立新兴经济活动核算体系和方法,科学测算评估其在社会、经济等方面的贡献。构建反映新兴经济活动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并择时发布新兴经济活动发展指数,提供趋势性数据和预警分析支撑。(牵头单位:县统计局)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