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苍溪县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 » 详情
苍溪县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9-03-18 来源:县统计局 打印 关闭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苍溪县统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苍溪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苍溪县陵江镇解放路西段320号;邮编:628400;电话:0839-5222562)。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统计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切实做好政府统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责任落实。充实调整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由局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股牵头,各相关股室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制度建设,突出管理质效。制定了《苍溪县统计局统计信息报送与发布管理办法》《苍溪县统计局信息工作考核奖惩细则(试行》等制度,建立了政务信息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工作机制。

(三)强化业务培训,突出能力提升。组织局机关从事政务信息工作的同志参加县级以上培训6人次,紧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信息文稿撰写、信息保密等进行了专题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在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累计主动公开信息76条,其中:统计信息43条,财政信息3条,工作动态26条,其它4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未收到公民个人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申请要求。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未收取任何费用,均系免费服务。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到目前为止,我局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18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了全社会公民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应有的服务作用。但离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进一步拓展;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等。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强化信息管理。按照信息公开的工作规定,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三审”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督办审核。二是扩大公开范围。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等方面的统计信息和分析。三是提升信息质量。全面提升全局干部的信息撰写能力,尤其是加强对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等方面统计数据的研判和解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