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砂石分公司
苍溪县东河砂石资源开采加工设备租赁(第二包砂石料场和加工设备)采购公告
根据苍溪县水务主管部门的河道砂石开采规划,从2019年1月开始,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砂石分公司本着有序开采、规范管理、适度开发、保护生态的原则,对东河河道苍溪河段砂石资源进行开采,现委托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公开租赁砂石料场和加工设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砂石分公司苍溪县东河砂石料场和加工设备租赁。
(2)业主: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砂石分公司。(以下简称砂石分公司)
(3)磋商代理机构: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磋商方式说明
由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主体是国有企业,资金来源属于企业经营性资金,选择租赁砂石开采加工设备是国有企业正常业务活动,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所以本次磋商有关程序和内容是根据本项目特点和有利于供应商业务开展而制定。
三、租赁设备说明
1、砂石分公司将在苍溪东河批准开采河段设置3个砂石开采加工项目部。
第一项目部:元坝镇万红村4组九桐沟下游450米红花溪处至唤马大桥上游1公里之间东河河道苍溪河段两岸。
第二项目部:唤马大桥下游两公里至碑沱电站大坝上游1公里之间东河河道苍溪河段两岸。
第三项目部:云峰镇王渡大桥下游大中坝尾至王渡母家坝渡口上游200米之间东河河道苍溪河段两岸。
每个项目部需要对外租赁1个砂石料场和配套的砂石加工设备,以及各自相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
2、砂石加工设备、料场租赁费为0.7-0.9万元/月。正常生产情况下按月结算,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停产不支付租赁费。
3、上述三个砂石开采加工项目部,由分公司出文任命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各部砂石开采、加工活动,包括负责生产任务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生产成本控制等业务。项目部落实开采、加工负责人,主抓生产、安全、人员管理等职责。
4、生产成本费用(加工费用)控制标准:机砂、碎石、碎米石29元/m3;料场人头石分筛12元/m3;料场原石分筛11元/m3。
以上费用包含加工费、料场费、转运费、上车费、环保费、道路费、人员工资和保险费、设备折旧和维修费、销售设备等。
5、原料来源:由砂石分公司租赁开采运输船舶商定落实到各项目部,负责原料提供。
6、销售和原料管理:
(1)销售人员由砂石分公司和项目部分别派遣,由砂石分公司提供销售票据,砂石分公司和项目部各持一联,销售资金由砂石分公司销售人员统一收款上交。
(2)开采原料由砂石分公司和项目部分别派人收料计量。
7、费用结算:加工费用按当月销售量成本结算;税费由砂石分公司统一交纳。
8、砂石分公司按季收取项目部加工料场安全生产、质量监管费用2.1-2.4万元。
9、加工料场需缴纳安全保证金20万元、履约保证金各10万元。
10、奖惩:(1)加工超额完成任务,按超额量奖1元/m3;完不成任务按未完成量惩3元/m3。(2)安全生产无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额退还安全保证金,并给予1.5-2万元奖励;出现安全事故的,由项目部负责人及分管加工责任人负全部经济责任,并另处违约责任金。
四、设备租赁类型和数量:
砂石料场和配套的加工设备租赁3处,每一个项目部1套。
五、租赁设备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东河河道苍溪河段两岸从事砂石加工业务的法人。
2、加工、分筛等所有设施设备齐全。
3、加工设备购置时间短、机械性能好。
4、销售设施设备齐全。
5、具有相匹配的足够数量的专业加工、维修技术人员。
6、具有以下加工能力:
(1)第一项目部年加工量5万m3(其中:机砂3万m3,碎石1.7万m3,米石0.3万m3),分筛人头石、圆石1万m3;
(2)第二项目部年加工量9万m3(其中:机砂5万m3,碎石3万m3,米石1万m3),分筛人头石、圆石0.4万m3;
(3)第三项目部年加工量7.7万m3(其中:机砂4万m3,碎石3万m3,米石0.7万m3),分筛人头石0.5m3、圆石0.3万m3。
7、料场面积达到以下面积:第一项目部15亩、第二项目部25亩、第三项目部20亩。
8、加工料场环保达标。
9、料场道路畅通,不受限重桥梁、过境场镇限制。
10、加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防洪要求。
11、周边关系和睦,无任何纠纷、争议。
六、租赁公告发布方式
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苍溪在线等网站公告。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19年2月27日至2019年3月3日09:00-17:00(北京时间)在苍溪县解放路东段382号3栋2单元301号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价格: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开具的介绍信;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写明用途,并由经办人签字认可,并查验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3月8日09:00时(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错误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砂石分公司和磋商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砂石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联系方式
(一)业主:四川聚宝源投资有限公司砂石分公司
1、办公地址:苍溪县陵江镇九曲溪南街武装部附楼三楼
2、联 系 人:仲先生/0839-5234777
3、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四川苍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帐号:34310120000016786。
(二)磋商代理机构: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办公地址:苍溪县解放路东段382号3栋2单元301号
2、联 系 人:胡先生/19981919691
3、账户信息:
开户单位名称: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四川苍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3431012000001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