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转发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 » 详情
转发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关于开展“天地图·广元”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资料更新工作的函的通知
时间:2018-05-10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关于开展“天地图·广元”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平台资料更新工作的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广元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天地图·广元”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资料更新工作的函》(广规建住函〔2018〕78号)文件转发你们,请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全力配合作业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7日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广元市测绘地理信息局

关于开展“天地图·广元”地理信息公共

服务平台资料更新工作的函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相关单位:

“天地图”是我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资源最全的互联网地图服务网站,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做好“天地图·广元”成果数据的维护更新工作,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做好2017年“天地图”建设与应用工作的通知》(国测信发〔2017〕4号)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天地图·广元”作为国家“天地图”的重要市级节点,是我市对外开放、推动城市信息化发展、塑造广元特色风貌、落实新发展理念,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外宣窗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支持配合“天地图·广元”数据更新和应用推广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

遵循“天地图”建设和数据更新的相关规范,对全市行政区划、道路交通、城市规划、工业园区、旅游景区、乡镇发展、金融保险、文化教育、医疗卫生、餐饮住宿、休闲购物、特色产业等数据资料进行全面采集,以全景、视频、图文等各种新技术手段制作开发、升级更新,丰富和完善平台信息内容,向社会公众提供权威、可靠、规范、统一的公共地理信息服务平台。

三、落实工作责任

为确保“天地图·广元”数据更新质量,此项工作将按照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提出的“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要求,由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会同制作方负责实施,资料制作及发布费用由受益单位承担。

广元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广元市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8年4月11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