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8月23日 星期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关于开展汛期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 » 详情
关于开展汛期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时间:2013-08-27 来源: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府办函〔201370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汛期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对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当前全县防汛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派出13个检查组分片区对汛期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371112日。

二、检查目的

通过对全县各乡镇、有关部门汛期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彻底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度汛。

三、检查内容

(一)汛期安全工作

1.防汛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防汛抢险队伍组建情况;

3.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及执行情况;

3.防汛物资储备情况;

4.险工险段排查及应急抢险准备情况;

5.重点工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6.防汛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情况;

7.其他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地质灾害预案编制情况;

2.地质灾害点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3.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组建情况;

4.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值守情况;

5.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到位履职情况;

6.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四、检查分组

(一)防汛安全检查组

1.陵江片区检查组

  长:陈映周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副局长

  员:县公安局、县政府应急办各抽派1

检查范围:陵江镇、云峰镇

2.东青片区检查组

  长:杨继松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总监

  员:县司法局、县地方海事处各抽派1

检查范围:东青镇、八庙镇、白桥镇、禅林乡、亭子乡

3.五龙片区检查组

  长:向桂华  县卫生局副局长

  员: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县旅游局各抽派1

检查范围:五龙镇、鸳溪镇、永宁镇、白鹤乡、浙水乡

4.龙王片区检查组

  长:彭    县农业局总农艺师

  员: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各抽派1

检查范围:龙王镇、三川镇、新观乡、雍河乡

5.元坝片区检查组

  长:杨文生  县水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县防汛抗旱办主任

  员: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气象局各抽派1

检查范围:元坝镇、唤马镇、中土乡、石门乡

6.歧坪片区检查组

 长:邓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员:县供销联社、苍溪供电公司各抽派1

检查范围:歧坪镇、漓江镇、白驿镇、月山乡

7.文昌片区检查组

  长:刘超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员:县畜牧食品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各抽派1

检查范围:文昌镇、岳东镇、石马镇、运山镇、彭店乡、白山乡

8.东溪片区检查组

  长:陶家瑜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组副书记

  员:县财政局、电信苍溪分公司各抽派1

检查范围:东溪镇、高坡镇、石灶乡、桥溪乡、黄猫乡、龙洞乡

9.龙山片区检查组

  长:徐湘钧  县环保局副局长

  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机局各抽派1

检查范围:龙山镇、河地乡、双河乡

(二)地质灾害防治检查组

1.元坝、岐坪片区检查组

  长:李岳军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员:杨    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检查范围:与防汛安全检查范围相同

2.五龙、龙王片区检查组

  长:李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员:何思毅  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干部

检查范围:与防汛安全检查范围相同

3.陵江、东青片区检查组

  长:李家全  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员:张浩坦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检查范围:与防汛安全检查范围相同

4.龙山、文昌、东溪片区检查组

  长:陈    县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员:张小虎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检查范围:与防汛安全检查范围相同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要把汛期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作为当前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采取防治措施,认真配合检查组,按照要求切实抓好落实。

(二)各检查组要深入一线,和乡镇一道对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决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对检查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严肃追究责任。

(三)各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要对照检查乡镇的自查报告认真核查,提出整改意见与建议,限期督促落实,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记录。

(四)县水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在2013711日上午10:00前,将各检查组的具体名单报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要及时督查各检查组人员到位情况,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对检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713日下午6点前报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由县政府目标管理督查室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联系人:李勇山,联系电话:522327618683988166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10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

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240001 蜀ICP备11026878号-2 川公网备510824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