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府办函〔2013〕75号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汛期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防汛减灾工作会议精神,切实防范和遏制汛期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当前全县防汛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全县汛期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督导的方式,督促、指导乡镇开展一系列防汛减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二、督导目的
通过进一步强化防汛抢险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防汛抢险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达到各督导组与乡镇肩并肩,与人民群众共同防洪减灾的目的。
三、督导内容
(一)汛期安全工作
1.发生汛情或地质灾害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助配合乡镇积极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防汛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3.防汛抢险队伍组建情况;
4.防汛应急预案编制情况;
5.防汛物资储备情况;
6.险工险段排查及应急抢险准备情况;
7.重点工程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8.防汛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情况;
9.其他重点领域的安全工作。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地质灾害预案编制情况;
2.地质灾害点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3.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组建情况;
4.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情况;
5.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到位履职情况;
6.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
四、督导分组
(一)防汛督导组
1.陵江片区督导组
组 长:孙 华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总规划师
成 员:王永刚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
赵建军 县政府应急办干部
督导范围:陵江镇、云峰镇
2.东青片区督导组
组 长:杨继松 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总监
成 员:李 健 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戴和平 县地方海事处副处长
督导范围:东青镇、八庙镇、白桥镇、禅林乡、亭子乡
3.五龙片区督导组
组 长:向桂华 县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莫大平 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股股长
胥德琼 县旅游局干部
督导范围:五龙镇、鸳溪镇、永宁镇、白鹤乡、浙水乡
4.龙王片区督导组
组 长:彭 荣 县农业局总农艺师
成 员:寇 维 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干部
伏文强 县林业和园林局造林股股长
督导范围:龙王镇、三川镇、新观乡、雍河乡
5.元坝片区督导组
组 长:程 俊 县水务局总工程师
成 员:邢小川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蔺 睿 县气象局气象业务股副股长
督导范围:元坝镇、唤马镇、中土乡、石门乡
6.歧坪片区督导组
组 长:邓 斌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成 员:蒲明清 县供销联社安全干部
甘 霖 苍溪供电公司干部
督导范围:歧坪镇、漓江镇、白驿镇、月山乡
7.文昌片区督导组
组 长:刘超荣 县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何 枰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 军 县畜牧食品局干部
督导范围:文昌镇、岳东镇、石马镇、运山镇、彭店乡、白山乡
8.东溪片区督导组
组 长:陶家瑜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党组副书记
成 员:李红尘 县财政局教科文股副股长
罗银德 电信苍溪分公司线路管理干部
督导范围:东溪镇、高坡镇、石灶乡、桥溪乡、黄猫乡、龙洞乡
9.龙山片区督导组
组 长:徐湘钧 县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杨琼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方平 县农机局干部
督导范围:龙山镇、河地乡、双河乡
(二)地质灾害防治督导组
1.元坝、岐坪片区督导组
组 长:李岳军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杨 勇 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副站长
督导范围:与防汛安全检查范围相同
2.五龙、龙王片区督导组
组 长:李 云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何思毅 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干部
督导范围:与防汛安全检查范围相同
3.陵江、东青片区督导组
组 长:李家全 县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成 员:张浩坦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督导范围:与防汛安全检查范围相同
4.龙山、文昌、东溪片区督导组
组 长:陈 勇 县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成 员:张小虎 县国土资源局干部
督导范围:与防汛安全检查范围相同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强加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汛期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要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安排专人专抓。各乡镇是各自辖区内病险水库、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的责任主体,要制定完善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各项工作措施,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做到组织、责任、措施“三落实”。县级各部门要深入所联挂的乡镇指导防汛工作,重点查看水库、桥梁、交通路段、学校、场镇的防汛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确保隐患排查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认真开展督导工作。各督导组在督导期间要经常深入一线了解所督导乡镇的具体情况,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项工作落实情况,指导协助乡镇开展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发现的防汛安全隐患、地质灾害等问题进行及时防治,并督促乡镇整改落实。负责防汛督导的9个工作组在督导防汛工作的同时,还要督导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4个工作组除督促指导各自负责片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外,要重点督导漓江镇朱家岩滑坡点、龙王镇杏子树磅滑坡点、云峰镇罗家湾滑坡点、龙山镇小学滑坡点、龙山镇壹碗水滑坡点、彭店乡茧站滑坡点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进行处置。
(三)积极有效处置险情。督导工作期间,所督导乡镇发生强降雨前,对应的督导工作组必须提前赶赴督导乡镇,打桩定位,坚守一线,积极指导协助所督导乡镇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直至该轮抢险救灾工作结束。一旦灾害发生,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协助乡镇全力搜救被困人员、救治伤员、转移群众,落实抢通保通措施,要严格按照“五有”“三防”要求,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生活。
(四)强化工作责任追究。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共同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绝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在防汛期间,县上将对督导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领导没有及时上岗到位,重大汛情没有及时上传下达,重大险情没有及时处置、没有及时组织群众转移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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