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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相关政策解读
时间:2018-09-07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打印 关闭本页

全域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苍溪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是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县各乡镇全方位无死角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换句话说就是要求全县范围内要全力投入、全面参与创建活动。

创建评判由你说了算

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以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最根本的衡量尺标,创建达不达标将接受群众评判,群众满意度达到75%是重要的评判指标!

为什么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

开展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是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监管部门依法履职,企业依法诚信生产经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推动食品安全整体形势持续向好,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和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获得感的重大举措。也是积极探索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严控食品源头风险,严惩食品违法犯罪的重要手段。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

一是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良好。

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

二是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建立起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问题得到有效治理,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力打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构建起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三是群众认可,社会满意。

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高。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评价”核心指标

第一 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第二 近三年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较好;

第三 群众对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高于70%,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达75%以上。

创建工作五项基本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全域创建;

二是示范引领,重点突破;

三是标本兼治,注重长效;

四是全民参与,推进共治;

五是科学评价,群众满意。

创建谁来主导?

地方政府负总责!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创建工作!

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时间表、路线图:

2017年3月我县正式启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创建工作;2017年3月-2019年1月为全面实施创建阶段;2019年2月至4月全县完成创建自查初评并同期向社公示评价结果;2019年5月至7月迎接第三方评估;2019年8月至10月省食安办进行抽查验收;2019年省食安委终评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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