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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扎实做好汛期除害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8-07-18 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打印 关闭本页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扎实做好汛期除害防病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近期以来,全县连续遭遇集中持续强降雨,导致多地发生洪涝和地质灾害,给全县城乡环境带来较大威胁。为严防汛期疫病发生,有效切断疾病传播途径,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立即开展汛期除害防病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做好汛期除害防病工作。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除害防病工作,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把汛期除害防病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汛后无大疫。要做好污染环境、生活垃圾、粪便与厕所、被污染水源、人群密集场所的消毒工作。坚持综合防治策略,大力开展以灭鼠、灭蚊蝇为重点的消杀工作,把“四害”密度控制在不足为害的程度。加强饮用水水质监督检测、食品安全等工作,组织好医疗救治队伍,切实搞好灾后疾病防控工作。做好鼠药、卫生杀虫剂的组织供应,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用的剧毒急性鼠药,科学开展消毒消杀。

二、明确职责,切实开展城乡环境治理。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清除汛后的淤泥、污水、垃圾,集中开展一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各乡镇要做好汛后场镇街道、场镇结合部、村组道路沿线的泥沙、垃圾、杂物清理工作,做好垃圾填埋场、渗滤池的防洪加固及环卫基础设施的修复工作;县级有关部门负责组织搞好行业内环境卫生死角的突击治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道及以上公路沿线的排洪沟清掏及路面泥土树枝等杂物清理工作;县水务局要负责城市排水系统隐患的排查,及时疏通淤堵,保持排水畅通,牵头负责抓好沿江沿河垃圾、杂物等行洪障碍物的清除;县环保局负责督促工业企业抓好污染防治工作,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三、广泛宣传,大力普及防病保健知识。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除害防病和环境治理宣传工作,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的作用,采取专栏、传单、标语、医疗卫生人员走村入户等方式,深入开展除害防病与环境治理宣传,要根据汛后防病工作和群众健康需求,结合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等高发特点,大力宣传疾病防治知识,引导不喝生水,不吃洪水浸泡或被污染的食品,提高广大群众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广大群众参与防汛保健康的自觉性,推进汛期除害防病和环境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加强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爱卫办要认真做好汛期除害防病和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督导工作,重点督导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安全、健康教育、垃圾与粪便管理、除四害与环境消毒等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限期整改落实,督促开展汛期除害防病和环境治理工作,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各乡镇和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在7月20日下午5点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以书面总结和图片报送县爱卫办(联系人及电话:陶诗阳,5583010、5720031;邮箱:1104595782@126.com)。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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