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实施意见》(广府办发〔2010〕27号)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成果,大力发展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全面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以质取胜、质量兴县”战略主线,建设大质量工作机制,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和竞争力,不断夯实质量基础,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现“两个加快”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完善“质量兴县”工作机制,建立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建立健全县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议事、信息互通和加强联络制度,及时总结推广“质量兴县”工作和企业质量管理的经验方法,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实行企业质量信用记录和质量违规“黑名单”发布制度,建立县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对在“质量兴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主动、政府推动、市场拉动”的名牌发展机制,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名牌产品和优势企业,将“岳东挂面”纳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培育规划,力争将不倒翁酒业的“不倒翁”系列白酒创建为第十届四川省名牌产品,培育3—5个广元市知名品牌。
(三)围绕特色种植养殖业,全面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修订和完善猕猴桃、雪梨地方标准,巩固和提升标准化示范区的示范作用,做好东溪长毛兔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考核验收工作。提升三井、白桥、江南等现代农业园区,加快东青、天新等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个,绿色食品1个,促进区域品牌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四)围绕标准化适度规模养殖、无公害畜产品基本覆盖的目标,新增出栏优质生猪和长毛兔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生猪“洋三元”杂交面提高10个百分点,畜禽规模养殖比重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
(五)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制定提升质量、品牌建设的具体方案和措施,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提高自检自控能力,有效预防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市场竞争力的出口产品和名牌企业。
(六)继续抓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重点产品可比性跟踪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建材产品和农资产品定期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88%以上。
(七)食品、药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明显增强。以食品、农资、建材、家电等涉及安全和健康的产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违法犯罪活动。全县食品定期监督抽查(可比性跟踪抽查)合格率要达到90%以上,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证后监管率达100%。
(八)加大市场消费产品的抽查力度,大力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督促经销企业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制度,确保消费安全。
(九)以创建“百年工程、百年品质”为目标,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努力培育一批名牌建筑工程和名牌施工企业,确保全县竣工工程质量全部达到标准和规范要求。
(十)进一步建立健全交通、旅游、商业零售、餐饮、金融服务、电信、医疗卫生、供电、供水等“窗口”服务行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提升“窗口”行业服务质量,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提高顾客满意度,努力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龙头企业,形成一批管理科学、运作规范、全国知名的服务品牌和企业。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完善质量目标考核。县政府将把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的质量工作目标,纳入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对重视质量工作、实绩突出的,在年终绩效考评评先中,优先予以考虑;对出现区域性重大质量问题,尤其是出现重特大食品药品或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事故的,在年终绩效考评中实施“一票否决”。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根据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特点,将质量工作纳入工作规划,开展扎实有效的质量提升活动。通过强化质量工作目标责任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抓好质量提升工作的积极性,切实肩负起维护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质量总体水平的重要责任。
(二)加强政策引导,强化质量激励机制。县政府继续大力实施名牌产品奖励政策,对首次获得四川名牌、四川省著名商标、广元知名品牌产品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称号的企业和相关职能部门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奖励。
(三)实施品牌战略,增强企业竞争力。继续开展以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质量信誉、市场竞争力、用户满意度为基础的品牌培育和发展工作,在人才引进、技术创新、政府采购、贷款融资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广告宣传、会展推介、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服务。
(四)围绕结构调整,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以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为途径,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制定重点产品升级和分布实施计划。要通过政策推动,促进核心专利技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快速形成现代生产力。要抓好淘汰落后工艺产能工作,对质量无保障,产品、设备、工艺落后的企业予以依法关闭或改造,同时,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专利及时转化为标准,争取行业话语权,培育核心竞争力。
(五)狠抓质量培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围绕导入现代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切实在企业中掀起新一轮全面质量管理培训热潮,着力提高企业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整体素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以质取胜的能力。要加强对全县质量管理(QC)小组活动的指导,广泛开展全员全过程的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重点加大对卓越绩效评价国家标准的宣传贯彻力度,引导更多的优秀企业施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以管理创新推动技术创新,把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六)履行工作职责,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县级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产品原料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充分运用生产许可、强制认证、注册备案等手段,严格产品质量安全的市场准入。要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跟踪监管产品目录,加大跟踪抽查力度和抽查频次,强化对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力度。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责任追究体系和质量安全投诉举报、申诉机制,形成严密的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同时,有针对性的对食品、药品、建材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身体健康的重点产品进行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一些突出的质量问题,构建质量安全长效机制。
(七)强化主体责任,完善质量信用体系。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要充分发挥企业在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诚信意识、品牌意识和质量意识。要建立企业质量诚信档案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质量信用制度,并根据企业前3年质量抽查情况,每年发布一次质量诚信企业名单,积极发挥各类商业行业协会的作用,规范行业秩序,促进行业、企业自律,努力构建质量信用体系。
(八)开展部门联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县级有关部门要要进一步严格落实打假工作责任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增强执法合力。要坚持打扶结合、打假与保名优相结合的原则,积极主动地监督和引导企业规范生产,严格自律。县质监、食品药监、工商、经商、卫生、农业、畜牧食品、水务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围绕食品、药品、农资、建材、家具、畜水产品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身体健康的产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产品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制假售假的行为坚决打击,切实保持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努力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九)进行动态分析,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要结合质量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完善质量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质量风险预警机制,切实加强对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数据的绩效评估和应用分析,定期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提高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和处置能力,切实防范和处置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确保一方平安,构建和谐苍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县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县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以“质量提升”活动为重要抓手,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工作机构,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工作实效。要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齐抓共管“质量提升”活动的工作合力。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乡镇、县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围绕“质量提升”活动的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一些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深入查找本单位质量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制约履行职能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集中力量加以整改。“质量提升”的各项活动都要明确活动目标、活动内容、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做到任务清楚、责任落实、效果显著。
(三)沟通信息,强化宣传。各乡镇、县级有关职能部门要大力加强“质量提升”活动信息宣传工作,抓好“质量提升”活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构建部门间信息交换平台,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要本着“宣传力度大,工作难度小”的原则,狠抓“质量提升”活动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辟专栏,大力宣传“质量提升”活动的重大意义、活动成效和产品质量知识,宣传依法经营的优秀企业和质量过硬的优质产品,努力形成声势浩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奏响质量主题曲,唱响质量主题歌,全力推进苍溪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二O一O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