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集中开展春节后城乡环境综合
治理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努力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城乡人居环境,迎接市上2018年一季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实现我县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良好开局,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春节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因春节期间大量外出务工人员和客商返乡,造成我县城乡生活垃圾倍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任务繁重。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综合整治”方针,深入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节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以突出抓好“五乱”治理为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重点解决城乡接合部容貌秩序“脏、乱、差”问题,为广大群
众提供一个优美、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顺利迎接市治理办2018年一季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暗访。
二、集中治理时间
2018年2月23日至3月31日。
三、工作重点
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抓住春节节后这一特殊时间段,周密部署、充实力量,摸清现状、找准问题,增添措施、促进整改,保持并深化治理成果。
(一)着力持久推进城乡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县城重点加强中心商业区、休闲场所、主街干道、车站、县城四大进出口,以及背街小巷、城郊接合部、背街小巷、集贸市场和公路、河道沿线和旅游景区等区域的环境卫生治理,杜绝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杂物乱堆等现象,彻底清除盲点死角;建立洒水降尘和路面清洗长效机制,加大垃圾收集和处理力度,确保环境干净整洁,无暴露堆积白色垃圾。各乡镇要重点加强对场镇街道、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公厕、边坡、河沟、村庄道路等区域清扫保洁和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及时清运垃圾房(箱)内垃圾,清理房前屋后乱堆乱放乱挂杂物,规范家禽、家畜饲养,严禁焚烧垃圾、秸秆,实现城乡面貌干净、有序、美丽。
(二)不断提高市容秩序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解决“无市可入”“有市不入”“以街为市”的问题;加强车辆停放管理,规划建设停车场,设置停车线,确保车辆停放整齐划一;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实行打围作业,建材堆放整齐;加强广告管理,设置广告张贴栏,对各类乱涂画、乱张贴、乱挂的“牛皮癣”、横幅广告予以清洗、清除或更换;严格查处乱丢乱倒、污水直排、占道经营、乱贴乱发广告、烟花燃放、使用高分贝喇叭促销等行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市容秩序。
(三)继续开展春节期间治堵保畅和路域环境整治。继续巩固和深化春节期间治堵保畅成果,做到机构不散、措施不断、力量不减。紧盯重要时段、重要部位、重要节点,严肃查处车辆超员超载、抢道占道、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清理路面及排水渠的碎石、杂物和白色垃圾,确保节后人员返程高峰交通平安通畅。
(四)开展创建广元市最干净乡镇、广元市最干净村及省级卫生乡镇、省级卫生村的巩固工作。按照四川省卫生乡镇、村和广元市最干净乡镇、村的创建要求,继续做好巩固提升工作,达到在各自辖区范围内看不见垃圾、看不见污水、看不见烟尘、看不见乱象、闻不到臭气、听不到噪声“六不”目标。
(五)开展环卫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清洗。对垃圾箱(桶)果皮箱、垃圾中转站、垃圾车等设施设备要定期清洗,对破损的环卫设施设备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环卫设施干净整洁,功能完好。
(六)开展环保督察问题“回头看、促整改”活动。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及市治理办暗访曝光问题要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确保在2018年的回访工作中不出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治理活动,按照属地原则和职能职责,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积极组织开展好此次城乡环境集中治理行动。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以“八进”“除陋习、树新风”等宣传为抓手,充分激发和调动群众支持、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文明卫生意识,把此次综合治理活动的要求落实到机关、企业、学校、农村、景区、医院、家庭和社区,确保全面动员、全民参与。
(三)加强监督,确保实效。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的原则,各乡镇、县级部门要抓好本辖区环境治理工作,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2018年2月25日下午6点前报县治理办(联系电话及邮箱:5720031,1104595782@qq.com)。县治理办将于2月26日起分组对春节后全县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活动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治理活动落实落地。
(四)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对此次节后环境治理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环境卫生问题突出的单位,将进行全县通报,并将治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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