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苍溪县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苍溪县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
苍溪县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为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完善农民工服务保障长效机制,推动农民工公共服务均等化,增强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加强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广委办〔2019〕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大返乡创业扶持
(一)举办好一系列返乡创业会议活动。县人社局要统筹开展好相关会议活动。春节后,及时召开全县返乡农民工座谈会,听取收集返乡农民工工作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返乡下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排在首位的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
(二)包装推介一批返乡创业优秀项目。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经信、投促、旅游、农业等部门配合,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优化调整储备一批成熟度高、落地性强以及符合返乡创业特点的项目,印制项目清单。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抓好项目推介和跟踪服务,确保2019年更多返乡创业项目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农业局、县旅游发展局、县投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梳理返乡创业政策落实情况。各乡镇要及时梳理我县招商引资和返乡创业优惠政策落实兑现情况,并于2月底前反馈给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汇总后上报县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建好返乡创业台账。每季度末,各乡镇要按要求建好已返乡创业和计划返乡创业两个台账,及时上报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落实关怀慰问
(五)扎实开展全覆盖慰问农民工活动。按照“县级主导,乡镇主体”的原则,通过发放慰问信、慰问品、慰问金和开展演出慰问、走访慰问、心理慰藉、“回家行动”等方式,全覆盖走访慰问农民工及农民工家庭,传达党委、政府的关心关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财政局、县文广新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就业服务
(六)扎实开展好农民工就业招聘周系列援助活动。定于1月28日在县城同心广场召开“春风行动”暨三门—苍溪就业扶贫劳务协作专场招聘会,各乡镇要加大宣传,积极组织辖内有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不少于20人参加招聘会,尤其是要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同时,各乡镇春节前后要按县上统一安排组织开展好招聘活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四、保障工资支付
(七)强化治理主体责任。各乡镇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负属地责任,要积极稳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问题解决在当地。县级有关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预防农民工欠薪问题。各用人企业要履行支付主体责任,做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劳务人工费与工程材料款分账管理、直接发放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到人等基本制度。(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加大治欠保支工作力度。县级有关部门要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逐一排查,一户不漏,及早发现欠薪问题和欠薪隐患,建立治理台账,实行一企一策、专人督办、销号管理,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特别是要抓好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欠薪清理,在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上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总工会、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加大重点行业欠薪整治力度。县住建、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对凡是建设资金没有落实的政府工程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没有按规定缴纳工资保证金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严肃查处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对于土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等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县国土资源、以工代赈等部门和县属国有平台公司要落实措施,及时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严禁截留挪用,影响农民工温暖过年。(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法院、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国资局、县以工代赈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注重维权救助
(十)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工作机制,依法从快从严处理,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及时办理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欠薪企业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法院、县总工会、县司法局、县公安局)
六、做好风险防控
(十一)防范化解农民工工资风险。严格履行春节期间值班、信息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收集、形势研判,积极稳妥处理农民工应急突发事件,确保农民工工作风险化解在当地,不得有越级群体上访的情况发生。(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开展表扬激励
(十二)选树好返乡创业先进典型。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好《苍溪县返乡创业先进典型评选表彰办法》,注重相关领域和辖区返乡创业先进典型的培育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引领作用。表彰第二届返乡创业十强领军人,提早谋划2019年第三届返乡创业十强领军人培育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公安局、县投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加强工作保障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统筹推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党政主抓、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加强工作力量。返乡下乡创业重在落实乡镇政府责任,农民工服务保障重在细化部门实施方案,治欠保支重在落实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每项工作都要搭建工作专班,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细化任务台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任务到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落实经费保障。将开展农民工服务保障和相关党建工作所需经费按程序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六)强化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农民工服务保障工作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加强工作评估,每半年向县劳务开发暨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落实情况,领导小组定期进行通报,确保工作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目督办,各乡镇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苍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