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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5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8-07-17 字体: [ ]

刘玉林代表:

你在县人大第十七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对滨江路人行道路灯维修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复函如下。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亮化工程,不断加大投入,着力改善大街小巷的照明基础设施条件,特别是近年来安装了背街小巷、九曲溪沿线等街巷的照明路灯,极大方便了居民夜间出行,为创建平安社区等工作作出了一定贡献。我局非常重视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维修维护,不断加大巡查力度,发现路灯损坏或故障,都在较短时间内进行了修复,实现全年亮灯率98%以上。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滨江路人行道路灯使用时间长,部分损坏失去照明功能的问题,我局路灯管理部门知晓此事。正在实施的嘉陵江城区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将对原滨江路进行升级改造,设计方案中,将滨江路亮化工程一并纳入其中,届时将增设一些市政基础设施。该项目建成后,将全面改善滨江路人行道路灯失去照明功能的问题。

感谢你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 琦 联系电话:13508066999



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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