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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8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8-07-17 字体: [ ]

王在明、向明军、张绪乾、龚大军、李仲良、李永翠、黄中华、李明霞、李琳、李仕才、龚知、苏国成、张前胜代表:

你们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加大农村土坯房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11年以来,我县根据上级农房建设补助政策,对农村CD级危房和危旧房进行了重建或维修加固。截止2017年底,共改造36571户危旧房,农村住房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受政策、农村居民守旧思想等多种因素影响,在边远山区、集中连片贫困区域、交通不便的部分农村,土坯房仍占有较大比重。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函〔2017205号),我局将进一步增强工作举措,加快土坯房改造步伐,提升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和住房安全系数,提高农村居民幸福指数。

一、关于“加大投入解决农村的临界户和邻界户烂房子”的问题

县委、县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政策和项目支持,力争资金倾斜。近年来,县委政府整合项目,提高农村D级危旧房改造补助金额度。同时对现有住房有安全隐患、家庭经济现状差、有改造意愿的非贫困户的土坯房改造纳入土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项目实施改造。今年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农村土坯房改造行动”实施方案》,从2018年至2022年将实行土坯房改造贷款政府贴息政策,进一步降低农村困难农户改造成本。省级财政按照市县财政年度实际贴息额的50%对市县财政给予财力补助,帮助农村临界户和邻界户中有改造意愿的群众实现土坯房改造愿望。

二、关于“出台系列政策,对农村危房进行管控”的问题

(一)针对户口迁走,家中房屋常年无人居住,危房对周围人群造成安全隐患的情况。目前中央及省市无相关强拆政策支持,主要采取拉警戒线,悬挂和树立醒目的安全标识进行隔离,防止周边人畜进入。

(二)针对在城镇购房,家中房屋常年无人管理,户在人不在的情况。如果房屋成危房的也只能采取拉警戒线,悬挂或树立醒目标识等方式进行隔离,防止人畜进入。如该农户有改造危旧房意愿的,可争取纳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

(三)针对已成危房,无意愿修建的情况。加强危旧房改造政策宣传,激发改造土坯房的积极性,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和实际需求选择CD级危房改造、土地增减挂钩、易地扶贫搬迁等改造政策。非建卡贫困户可纳入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

(四)关于零散户搞集中建房的建议。根据苍溪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的通知》(苍农危改领发〔20183号)文件精神,农房建设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从农村实际出发,分类指导,坚持“宜聚则聚、宜散则散”,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相对集中的要求实行统筹规划。零散户的集中建房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意见。

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13508066999

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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