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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6号建议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8-07-17 字体: [ ]

张志琼代表:

您在广元市七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在我县人流密集的十字路口增设人行天桥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结果复函如下。

我县汽车站人行天桥原设计方案为H型互通式人行天桥,桥梁主体采用全焊钢结构。主桥最大跨度25米,桥宽3.5米,净空高度不小于5米,桥墩采用钢管桩,内填充催膨胀混凝土。天桥工程拟采用BOT模式进行招商建设,投资人通过经营天桥广告位回收投资成本,因天桥广告位受广告高度、天桥载重和桥下交通限制,不能设置LED广告屏,加之广告位面积较小,广告效益差,投资人经营风险大,至今未招到投资商。

根据城市交通组织需求和现状条件,拟在车站红绿灯处规划建设一条下穿人行隧道,初步规划采取“工”字形布置,主体结构采用箱型结构,箱内净高3米,净宽6米,“一”字型过街形式。两地道出入口单侧采用人行步梯+无障碍通道,相对地道主体对称布置。目前正在开展前期论证工作,待前期论证通过后,我局将会同县城投公司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积极争取资金,力争该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老苍中校、城郊中学路口在放学时有短时学生集中过街现象,日常的行人基本沿红军路和北门沟路行走,人行流量不大,且在放学时有交警和城市行政执法人员现场维护秩序,暂可基本满足行人通行要求,下一步我局将根据老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结合城市发展和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逐步改善县城区学校周边交通现状。

关于人行天桥建设采用钢架结构的问题,今后在规划建设人行天桥时,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

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13508066999

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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