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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70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8-07-17 字体: [ ]

张晓梅委员:

您在政协苍溪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将县城区旧楼加装电梯纳入民生工程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今年四月,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委、县政府成立了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苍溪县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的实施意见》和《既有住宅电梯增设指导手册》,正式启动了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经现场踏勘,目前已有县地税局宿舍、县运管所宿舍、永鑫大厦等16幢居民既有住宅楼符合电梯增设条件。

目前,我局正在积极指导符合条件的楼栋业主有序开展电梯设计、征求意见等工作,积极协调省级和县级配套补助资金兑现,对新申报电梯增设的楼栋及时现场踏勘、指导相关工作,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楼栋在201811月底前完成电梯安装和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王琦,联系电话:13508066999

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6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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