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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49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8-07-17 字体: [ ]

刘发云、向宁委员:

你们好!你们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关于彻底整治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复函如下:

陵江一小所在的人民东路位于县城中心地带,街道狭窄,车流量大,特别是学生上学放学期间,部分小商小贩趁机兜售商品、发放小广告的现象确实存在,加之部分接送学生的家长缺乏遵章守纪意识,将车辆随意停放,导致该路段拥堵情况较严重,存在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治理

一是采取定人、定岗、定责的“三定”措施,加强了陵江一小校园周边秩序的日常巡逻管控,将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纳入常态化管理;二是每天在上学放学期间,安排两名执法人员进行定点值守,对校园周边流动商贩、违法停放车辆、门市部占道经营、乱发广告人员进行管控,一旦发现问题,立即纠处;三是部门联动,确保安全畅通。县交警大队已在东城十字路口设置了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加大了对陵江一小周边车辆乱闯红灯,行人不按规定走斑马线等交通违规行为的管控力度,切实解决东城口交通拥堵问题。县保安公司加强了陵江一小的治安防治工作。

二、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治理

经现场查看,学校周边售卖小食品的摊点主要集中在门市部内,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在苍溪县城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的规定,我局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无证商贩行使行政处罚权。在门市部内售卖小食品我局无管理权限。我局已会同县食品药品工商质监局制定了联合对一小校园周边进行定时与不定时的食品安全整治和定员常态化管理方案,即将开展不定期的联合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售卖不安全食品行为。

三、优化校园周边临时停车位设置

我局已联系县城投公司,要求取消陵江一小校门周边100米内设置的所有停车泊位并设置禁停标志,此项工作已落实到位。

今后,我局将会同县级相关部门持续加大陵江一小周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社会治安、食品安全等问题的管控力度,切实维护校园周边安全。

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琦联系电话:13508066999



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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