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良、田青委员:
您们在县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加快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现状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宣传,引导市民尊重环卫工人”的建议
我局充分利用“三月文明礼貌月”、“10·26环卫节”活动向广大市民、单位、学校发放“尊重环卫工人,支持环卫事业,崇尚文明卫生环境”等宣传资料1万余份。通过苍溪电视台、苍溪周讯等媒体平台,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报道,大力弘扬环卫工人的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尊重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杜绝乱扔垃圾、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积极营造关爱、理解、支持、尊重环卫工人的社会氛围。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人文关怀,每逢春节和暑期,县四大家、县总工会、县环卫局都会开展“送清凉”和新春送祝福活动,使环卫工作得到社会尊重。
二、关于“在银行网点和政府公共服务集中的地方设立环卫工人休息点或专座,让工人们累了、热了、冷了的时候休息一下”的建议
我局组织人员先后到阆中、广元考察了环卫工人休息点或专座建设情况,与县总工会投入资金8万元,在同心广场、解放路下段(运管所靠三桥下)、北门沟原消防大队桥头处新建了3个环卫工人休息室,配置了桌椅板凳、电风扇、保温暖箱、饮水机、毛巾等设施设备。同时,积极与县金融部门沟通,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农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营业网点为环卫工人提供了临时休息点。
三、关于“适当提高工资待遇,购置必要的劳动工具”的建议
自2014年1月以来,县政府逐步将县城区主要街道环卫作业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分段分片承包给成都高建环卫、深圳保洁恒等3家公司。县财政按每人每月1380.00元的标准预算环卫工人工资,保洁公司给环卫工人每月每人发放工资1580.00元(其中工资1450.0元、工具费30.00元、全勤奖30.00元、补发双休日加班费70.00元),国家法定假11天工资另算给工人。由于县财政资金困难,目前县政府是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预算环卫工人工资。经调查,县城区3个保洁公司按照县政府的要求超标准向环卫工人发放了环卫作业工具费。
四、关于“增添清洁机械”的建议
根据招标文件及各公司签订的合同,各公司购买的清洁机械设备全部到位正常运行,截至目前,有洒水车3辆、多功能扫地车3辆、垃圾压缩车8吨的3辆、10吨的1辆、其他垃圾车12辆。城区街道两边密集的停车现状,给环卫机械作业、洒水降尘带来极大困难,白天街道无法机械清扫作业,3辆扫地车只能在凌晨4:30对街道进行一次机扫;凌晨5:30进行一次洒水降尘,下午择时洒水降尘,减轻环卫工人工作强度。
五、关于“尽快出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的建议
目前,我县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开展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各部门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上街开展文明劝导活动,引导市民爱护公共设施,讲究公共卫生,人为破坏环卫设施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我们将根据县委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待时机成熟后再出台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六、关于“部门联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减轻环卫工人的工作量”的建议
县政府多次组织城市执法、环卫、运政、路政、工商部门和陵江镇召开会议,开展校园周边、人流密集场所、餐饮点、车辆维修、建材运输等重点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对脏车入城、敞拉敞运、砂石泥土运输车辆超载污染街道、施工工地不围栏作业等行为实行重点管控,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减轻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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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