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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62号提案办理结果的复函

发布机构: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 2018-07-17 字体: [ ]

杨明忠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期间所提“推进城乡环卫服务工作市场化运行的建议”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函复如下:

2013年我县组织人员到成都和周边市县学习考察了环卫作业政府购买服务有关事项,于2014年启动了县城区环卫作业政府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工作,通过招投标方式,由广东华丽公司中标取得5年服务期限。201611日,县政府又对西城、东城片区环卫作业进行购买社会服务,分别由成都高建环卫公司、深圳保洁恒公司中标。自此,县城环卫作业全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为了加强对环卫服务公司服务工作监管和考核,我局按照《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制定了《县城区环卫作业考核办法》,对3家环卫作业承包公司进行指导、管理和考核。截至目前,3家承包公司有洒水车3辆、多功能扫地车3辆、垃圾压缩车8吨的3辆、10吨的1辆、其他垃圾车12辆。目前,3家公司环卫作业运行正常。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13508066999

苍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7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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